律师分析:
审计机关依法责令被审计单位上缴应当上缴的款项,被审计单位拒不执行的,审计机关应当通报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四十七条 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审计机关依法责令被审计单位上缴应当上缴的款项,被审计单位拒不执行的,审计机关应当通报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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