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合同的管辖权如何认定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险合同产生纠纷要提起民事诉讼的,由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
第二十五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
第二十七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第二十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