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等等。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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