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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教师,因为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教师与学生间的不正当关系属于侵犯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教师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0条:猥亵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如果教师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侵犯未成年人的权益,将会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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