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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不交房租找谁处置

来源:化拓教育网

一、房客不交房租如何处置

承租人不按租赁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的时候,出租人首先可与承租人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的,可以向起诉承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承租人不交房租如何处置

1.在签订合同时,将可能会发生的事情尽量考虑周到,约定处置方法方法,如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是拖欠租金达多些个月以上或拖欠费用达多些元以上,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也可约定拖欠租金可用停水停电的方法催收;也可约定承租方弃置房屋不顾的情形,出租方有权封存、拍卖房内物品,等等。这样,日后出现这样情况,处置起来就有依据。只要这些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法令,都是有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解除合同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按《合同法》第96条规章,一定要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到对方的手上,并留有证据。只有解除合同通知送到对方手上时,合同才算解除。

3.出租方采取停水、停电的举措,必须要有依据。

因为根据合同法意思自治原则,合同当事人只要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章,双方可以自由创设权利义务。合同的约定就是依据。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允许停水停电的或合同尚未解除的,则不能采取这种举措,否则,此举是构成侵权的,到头来就会“有理变成无理”,要赔偿对方损失的。因此,这类举措不应滥用,运用要有依据,用得恰当。

4.要充分利用法定的标的物提存制度。

合同法规章了标的物的提存制度,提存机关为公证机关。提存物品应依法进行,出租方千万不能单方擅自处置房内物品,要处置房内物品时,务必要请公证处的公证员到现场进行物品提存公证。提存公证是法律认可的一种法律行为,可作证据使用。同时,要做好物品请点记录,做好物品保管工作,以便将来物品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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