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在看守所内羁押超过两个月就算超期,一般看守所羁押期限是不超过2个月,而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是不超过7日。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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