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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后的撤销操作指南

来源:化拓教育网

劳动仲裁申请的撤销方式有两种:一是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可以撤回申请;二是申请人未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可以视为撤回申请。申请人在提交劳动仲裁申请时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并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申请后的撤销方式为: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程序中的申请撤回及撤销操作指南

劳动仲裁程序中的申请撤回及撤销操作指南是为了帮助劳动者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正确操作的指南。当劳动者在劳动仲裁申请后,如果需要撤回或撤销申请,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步骤。本指南将详细介绍劳动者应该如何撤回或撤销申请,包括填写相应的申请撤回文件、提交撤回申请的时间要求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通过遵循本指南提供的操作指引,劳动者可以更加准确地进行申请撤回及撤销操作,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请注意,本指南仅供参考,具体操作仍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

结语

劳动仲裁申请的撤销方式有两种:一是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二是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仲裁程序中的申请撤回及撤销操作指南旨在帮助劳动者正确操作,包括填写相应的申请撤回文件、提交撤回申请的时间要求以及注意事项。请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视为撤回仲裁裁决和缺席裁决】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自行和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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