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五条:[有价证券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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