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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能否被劳动者单方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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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主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规定,劳动者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包括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费等违法行为,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况。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

法律分析

一、劳动者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是什么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结语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一定条件,如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等。劳动者在遇到上述情形时,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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