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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规定挪用多少会有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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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中规定挪用多少会有判刑?

挪用三万元以上会判刑。挪用有三种情况会被判刑:

1、挪用超过三个月未还;

2、挪用归个人使用,用于经营活动;

3、挪用归个人使用,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尚未使用构成挪用罪吗?

挪用尚未使用仍然构成挪用罪。

首先,从犯罪客体方面来讲,认定是否构成挪用罪,关键并不在于其是否实际使用了该,而在于的所有权中的使用权和占有权是否受到了侵犯。虽然没有实际使用,但是该已经脱离了单位的实际控制,单位对该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实际上已经受到了侵犯,对挪用罪的客体的侵犯已经完成。

其次,正确认定持有行为的性质,应当从挪用罪的“挪”和“用”相互关系中具体分析。“挪”和“用”二者之间存在有主次之分,其中“挪”是主行为,“用”是从行为。因为被挪出单位后,对的所有者而言,该已经被使用,“挪”本身已经包含有归个人使用的内容,此时处于行为人的实际控制之下,单位根本就没有实际使用的可能;对行为人而言,将从单位挪出后,实际上已经占有、支配了该,其对的使用行为已经完成,所存在的差异只是是否按照自己原有的目的和预订的用途进行使用而已。即使没有按照原来的目的和预订的用途使用,其挪后的“持有”状态本身就是使用的一种方式。

三、挪用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是什么?

(1)侵犯的具体客体对象不同

挪用罪侵犯的是的使用权,侵犯的对象主要是一般的,也包括其他的公物及特定款物;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是国家财经管理中七种特定款物的专用制度,侵犯的对象限于特定款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挪用罪表现为挪用归个人使用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表现为把特定款物挪作其他公用事项,并且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不同

挪用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一般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要是掌握国家救灾、救济等款物的财会人员或有权调拨特定款物的人员,即直接责任人员。

(4)主观方面不同

挪用罪的挪用是为了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使用;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挪用则是为了单位另行使用。

所以说,嫌疑人将挪作他用,并且挪用的金额达到三万元以上的就可以判刑了,如果嫌疑人存在将挪用的在三个月内没有归还、将挪用的用作商业活动的、嫌疑人将用作非法用途,也可以判刑,以上就是对挪用多少会有判刑的正确回答。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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