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期限无需约定,只要主债权存在,抵押权就有效。房屋出租后仍可抵押,只需房屋所有者同意。但某些情况下,房产无法办理抵押登记,如福利房、抵押的权属来源、被收回土地使用权、司法或行政、未经共有人同意、权属争议、法律禁止、荒地等。
法律分析
一、没有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怎么办
抵押财产是没有担保期限的,主债权存在的,抵押权就有效,所以不需要约定抵押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不予保护。
二、房屋出租后还能抵押吗
实际中,能够拿去抵押的房屋要求不是很多,最必要的是你就是该房子的主人,房产证上写的就是你的名字,如果不止你一个人的话,那在办理抵押的时候就需要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就可以成功抵押了。
所以,对于正在出租的房屋,因为房屋所有权仍然属于房屋所有者,就是真正的房主,那么你就有权按照自己的需要处置自己的房屋。这里面一点都不管租客的事的,租客只是房子里的使用人,而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所以这个状况点都不会妨碍房屋抵押。
已经出租了的房子可以正常办理抵押,但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具体有如下:
1、权属来源是抵押的(包括福利房、微利房、私人建房等);
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法律、法规或市规定禁止抵押的;
7、除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其它集体土地使用权。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抵押财产没有担保期限,只要主债权存在,抵押权就有效,无需约定抵押期限。对于已经出租的房屋,只要房屋所有权属于房屋所有者,就可以正常办理抵押,租客的存在并不妨碍房屋抵押。然而,根据法律规定,存在一些情况下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包括权属来源受限、被收回土地使用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权利等。请在办理抵押前确保符合法律规定,以免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九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五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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