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违反公序良俗条款的交通保险合同如何解除?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当交通保险合同中的条款违反公序良俗时,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保费。解除合同应当依法进行,并应对另一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2.《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循公平原则,并禁止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条款。”

3.《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的条款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明确规定:“因保险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社会公共利益原则等规定,致使被保险人免责或者保险金不得给付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请求保险合同无效、返还保费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当交通保险合同中的条款违反公序良俗时,受损害的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保费。同时,对于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法院也会支持受损害的一方请求保险合同无效,并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