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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责任是否可以按照不同犯罪后果分别判定?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务犯罪责任的判定是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定的。在不同情况下,犯罪后果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并不意味着可以按照不同后果判定责任。只有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按照不同后果判定犯罪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犯罪的危害程度,由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枉法裁判、徇私舞弊等行为,危害公共利益,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以行贿罪定罪处罚,不得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以受贿罪定罪处罚,不得以行贿罪定罪处罚。”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以得出结论:职务犯罪责任的判定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等因素,但并不意味着可以按照不同后果判定责任。只有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按照不同后果判定犯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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