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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累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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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累犯的构成要件如下:

1、前罪和后罪都是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

3、特别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

一、累犯的分类有哪几种,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有哪些区别

累犯一般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

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的区别:

1、一般累犯犯罪分子前罪和后罪的主观方面都是故意犯罪,特殊累犯都是危害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

2、一般累犯是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特殊累犯不受是否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和五年的。

二、特殊累犯意思是什么

特殊累犯:所谓特殊累犯,是指因犯有特定罪而受到处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或者赦免后犯有特定罪。

1、前后犯罪必须是危害、恐怖活动、性质的组织犯罪。这是构成特殊累犯的实质性条件;

2、前罪和后罪的类型和严重程度不受。即使前后两种罪行或者其中一种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也不影响特殊累犯的成立;

3、前罪刑罚执行或者赦免后,任何时候犯危害罪、恐怖活动罪、组织罪的,都构成相应的特殊累犯。换句话说,构成特殊累犯的,不受前后犯罪时间长短的。

三、累犯类型有哪些

累犯分为两类:

一类是一般累犯,也称普通累犯。

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第二类是特别累犯。

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之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

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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