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汽车购置税减半时间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购置税征收标准如下:
1、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10%;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进口自用应税车辆时,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购置税;
3、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
购置税办理程序如下:
1、车主提供以下资料到征费大厅1号窗填表办理:
(1)国产车提供车辆合格证、身份证(单位提供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购车发票报税联;
(2)进口车提供货物进口证明书、报关单、身份证(单位提供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有关税单复印件,购车发票报税联。
2、审核员根据有关资料、汽车现场验车后核定缴税金额,并开出银行缴款单给车主到指定银行缴款;
3、车主凭已缴款的银行缴款单到征费大厅③号窗取回有关资料及车购税完税证明。
法律依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
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纳税人应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应当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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