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的,需要征得舅舅的同意,另外需要咨询学校入学的条件是否是户口就可以了。
一、落户口需要什么手续流程落
户口需要如下手续流程:
1.携带相关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
2.到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示准迁证,划转户口关系;
3.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当地派出所会给你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4.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
二、落户口的条件
落户口需要满足的条件各地都有所不同,这里以深圳市为例:
1.具有乡镇户籍;
2.身体状况能够担任正常工作;
3.具有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术;
4.未违背人口和方案生育法令、法规和有关方针的规则;
5.未参与国家制止的安排及其活动;
6.不归于正在承受督查、纪检、司法部分查询的人员,正在被施行刑事处分的人员,或许仍处于处置期内的人员。
三、落户后还可以分户吗
落户后还可以分户,但是需要存在法定的分户情况: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