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机关立来案侦查至判决的时间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从受理至判决的时间有明确规定。
2、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和审判阶段(人民自)。
3、开庭次数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具体案情来确定,如案情比较复杂的,可能会再次开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知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道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