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作为合同主体,前提是有营业执照并经营活动。特殊行业如建筑类需符合资质方可。否则,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分公司可以成为合同主体。要成为单独的合同主体,分公司必须具备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并能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果是特殊行业,如建筑类行业,则还需要具备符合该行业的资质。如果分公司没有相关资质,则合同可能会违反国家的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其无效。《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