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是取消,是和卫生部门合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条 各级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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