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白血病未告知,重疾险拒赔是否违反公平原则?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民事合同,双方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患有白血病的情况,导致保险公司拒绝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公平原则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风险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险人不得以合同条款未明确约定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禁止以不正当手段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患有白血病的情况,保险公司拒绝给付保险金符合法律规定。但保险公司必须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白血病属于被保险人需要告知的疾病范围,否则拒绝给付保险金将违反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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