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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附条件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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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的赠与的判定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一、法律上的物品送人可以要回吗

1、赠与的任意撤销:赠与人在赠与物权利未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社会公益性质、道德义务性质或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于前款规定。

2、赠与人在受赠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法撤销赠与: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

3、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造成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法定继承人或监护人可以撤销赠与。

4、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和正常生活,可以不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男女朋友赠予物是否偿还

1、若财物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而给付,均应认定为婚约财产,应予返还。如其接受了赠礼,但该赠礼不是为缔结婚姻目的给付的,则不应认定为彩礼,不需返还。2、男女在恋爱期间为了结婚往往会提前赠送大额财产,这就构成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这与双方在平时交往中出于礼节而赠送礼品的赠与行为是有区别的;且赠送财物的行为就是一种赠与民事法律行为,该行为可以是附一定的条件,当条件未成就时,赠与行为就不发生法律效力。

三、撤销权是什么意思及行使条件

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

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

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

3.赠与合同尚未经过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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