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了之后,受害人可以根据其中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理赔。根据我国最高人民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基本事实和原因和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交通事故责任书是重要的书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检查、检查、调查及有关检查、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可能不会直接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因为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是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检查,检查现场后十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警处理之后的责任如何确定
交警认定责任后,当事人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或者共同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如果对于交警的认定结果不服,则可以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三、事故责任认定书周六是否能开
事故责任认定书周六不能开。
交警开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在工作日进行领取,平时的周末是不能领取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警因交通事故开具责任事故认定书,相关规定中有明确的法定期限。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属于上述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如果交通事故比较复杂,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现场,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所以,交警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期限内执行。在这里所规定的“10日内”、“5日内”是表示从“勘查现场之日”“鉴定结果确定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