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未经备案的章不能用来签合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经机关许可,私自制造、买卖、出租、出借、输送、邮寄、携带或者使用国家机关、武装和其他社会团体的名义、标志、印章,或者伪造、冒用、买卖、收受他人伪造、冒用的国家机关、武装和其他社会团体的名义、标志、印章的,由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订立合同必须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较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此,未经备案的章不能用来签合同,否则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并且无法得到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