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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不受理的条件有什么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专利申请不受理的条件有:专利申请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未用中文书写的。申请文件和黑色墨水绘制,或者模糊不清、有涂改的。基本申请文件不齐备。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以及地址不详的。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者无法确定的。与我国无协议或条约关系、又无专利互惠的国家所属的国民或单位,向我国提出申请的。

一、知识产权优先权问题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又向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这一般称之为“本国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二、优先权有哪些作用

优先权的作用,具体如下:

1、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考虑赋予某些特殊债权,或其他权利的特殊效力,以确保该权利能够优先于普通债权;

2、可以按照外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与的国际条约,或者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享有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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