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
其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规或者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再次,当事人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所作的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依法受理。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申请执行的,人民应当依法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