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化拓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纵容性质组织罪是如何构成的

纵容性质组织罪是如何构成的

来源:化拓教育网

纵容性质组织罪的构成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以及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方可成为本罪主体。主观方面只能依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