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65岁退休是省、部级干部。、国家机关、副,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副,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主要负责人,正职一般不超过65周岁。
法律依据:《老干部离休退休的年龄规定》 按照党和国家现行规定,干部的离休退休年龄为:、国家机关、副,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副,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主要负责人,正职一般不超过65周岁,副职一般不超过60周岁;担任厅一级的干部,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其他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批准可提前离休退休。确因工作需要,身体又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适当推迟离休退休。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经选举任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常委会正副主任、委员,政协正副、常委,在任届末满时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一般可待任届期满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离休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