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验失败原因如下:
1、查询的开票日期距当前日期超过5年,为保证查验速度,查验平台目前可查验开具时间5年内使用管理系统开具的;
2、查询的是通用机打、通用定额等非系统开具的询;
3、开票方离线开票未上传,请联系开票方确认开票软件中对应的上传状态。
二、补需要流程
1、申请,纳税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申请开具丢失专用已抄报税证明单;
2、受理审核,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受理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办理,纳税人提交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开具,纳税人提供资料符合条件的,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即时开具丢失专用已抄报税证明单。
无法获取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只有通过联通官方渠道充值的金额才能在联通渠道开票;如在第三方平台(淘宝、微信、支付宝等)充值的金额,需通过第三方渠道索取;
2.赠款金额无法列入可开票额度哦。每月3日8点前,无法打印上月,建议出账期过后再打印。系统繁忙导致开票失败,可建议晚些时候或更换其它渠道再尝试开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