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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危险物质罪既遂量刑标准

来源:化拓教育网

1、盗窃、抢夺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盗窃、抢夺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抢劫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盗窃危险物质罪中的危险物品是什么

盗窃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是指秘密窃取各种支、弹药、爆炸物及危险物质的行为,即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使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所有者、保管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取走。其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取得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暗中进行。

2、行为人秘密窃取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是不被前述物品的所有者、保管者发现的,即秘密是针对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所有者、保管者而言的。因此,即使窃取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时,已被他人发现或暗中注视,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行为人自认为自己的窃取行为不被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所有者、保管者发觉。实施秘密窃取行为的手段、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撬门扭锁、越窗、顺手牵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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