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不可抗力;再一类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二是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始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
三是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
一、超过诉讼时效有什么法律后果
超过诉讼时效即失去了胜诉权,但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已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发生法定事由不再进行,并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法定事由
我国法律确认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和事由,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有什么区别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有三个区别,分别是:
1、发生的事由不同。前者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后者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2、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后者在整个诉讼时效过程中;
3、法律效果不同。前者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后者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