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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审理继续羁押吗?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

一般机关在羁押后两个月内侦查完毕,期限届满无法侦查终结的可由上一级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经批准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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