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男方赠予女方的金银首饰,若是被认定为彩礼的,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离婚时是可以要回的。
一、彩礼哪些情况下要返还彩礼
返还彩礼的条件: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在之后的婚姻生活中,双方确未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2、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后男方可以向女方主张返还彩礼;
3、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女方应当退还男方支付的彩礼。
二、离婚彩礼钱一定要给女方吗
彩礼一般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男方无权分割;但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女方存在以下情形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三、没领结婚证能回彩礼吗?
男方可以要回彩礼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其他情况下男方不得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女方自愿返还的,法律并不禁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