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若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则按出资份额共有;或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子女名下,则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如果没有特殊协议,婚后购买的房屋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房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并在其中一方子女的名下进行产权登记,则该房产可视为按照双方父母出资份额共同拥有。此外,如果婚后由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房产,并在受赠方子女名下进行产权登记,该房产应被视为只赠予受赠方子女一方,因此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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