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买的金银首饰怎么分配
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结婚时,男方在婚后给女方购买了首饰,双方离婚时这些首饰不能进行分割,仍然归原使用者所有。首先,这些首饰具有人身专属性。其次,按照普遍性来说,首饰的使用者基本上都是女性,在民法典中照顾女性是该法的一个原则。再次,这些首饰不是生活必需品,家里能买这些饰品,说明家里经济条件很好,所以对首饰不进行分割也不影响一方的生活状况。金银首饰视为对女方的赠与,一般不用返还。婚后买的金首饰离婚是否分割要看是如何认定的。如果认为是女性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则不属于共有财产,不参与共同分割。如果认为不属于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则是夫妻共有财产,参与分割,价值很高的金银首饰,一般认为是共有财产。
结婚首饰离婚可以这样处理:
1、结婚首饰如果是结婚的时候一方支付的彩礼,原则上是不同意退还的,归另外一方所有,除非满足退还彩礼的情形;
2、价值很高的金银首饰,一般会被认定为共有,不过若是夫妻对首饰分割问题有争议的,可以请人民判决;
3、结婚首饰属于女方的陪嫁物品的,一般归女方所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婚后购置的金银首饰离婚怎么处理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夫妻一方的财产。难道这些用夫妻财产购买的个人使用的金银首饰就是个人财产吗?其实,在司法实践中,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虽属个人使用,但人身依附性并不强烈,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夫妻一方的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价值较大的图书资料以及摩托车、拖拉机、汽车等生活、生产资料,虽属个人使用,但人身依附性并不强烈,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