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处理违章交罚款: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4、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5、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6、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处理违章罚款需要带以下材料:
1、驾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
2、驾驶证证件、取得处罚决定书,再带处罚决定书去缴纳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