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停放车辆租赁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杭州爱心可可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租赁事项: 一、甲方车位: 北城天地9号楼北门口左侧三个车位 二、承租方式:
1、甲方将北城天地9号楼北门口左侧三个车位租予乙方使用。
2、车位租金:□1、半年一付; □2、壹年一付。双方同意每个车位360元/月。三个车位共计租金为1080元/月(大写:壹仟零捌拾元整 )。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15年9月16日起至2018年9月15日),乙方在租赁费到期前一周向甲方支付下次租赁费,车辆用途根据乙方公司经营范围而定,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负责停车场内消防设施、清洁卫生处于良好状态。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界线内,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自觉爱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与卫生。
五、本协议壹式叁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订。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