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化拓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宝馨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菲律宾子公司增资的董事意见 2010-12-25

宝馨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菲律宾子公司增资的董事意见 2010-12-25

来源:化拓教育网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菲律宾子公司增资的董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菲律宾子公司增资的

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我们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菲律宾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菲律宾子公司增资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性规范文件的规定。通过设备补充和流动资金的补充,提升菲律宾宝馨的自身加工能力,完善公司总部-制造基地经营模式,一方面增强了菲律宾宝馨的自身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减少了苏州总部的半成品供应,为苏州总部节省了产能,使其有条件承接更多新的外部业务,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菲律宾子公司增资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同意本次公司对菲律宾子公司的增资。

作为公司的董事,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菲律宾子公司增资的计划。

(以下无正文)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菲律宾子公司增资的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

菲律宾子公司增资的董事意见》签字页)

董事签名:

高圣平

郑少华

张海龙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