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化拓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盱眙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

盱眙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

来源:化拓教育网


盱眙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

(2014-2020年)

第一章 总 则

一、目的

为全面贯彻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减少采矿活动与生态建设的矛盾,治理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编制《盱眙县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关于开山采石的决定》、《关于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决定》。

(二)规范性文件

《省级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指南》;《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江

1

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5-2015年)》、《江苏省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整治技术要求》、《江苏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盱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盱眙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盱眙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2-2020年)》、《盱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盱眙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三)其他

《关于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行动计划》、《关于加强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山采石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下达2011-2015年各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的通知》。

三、规划适用范围、期限和基准年

(一)适用范围

《规划》是盱眙县依法是依法对矿山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是制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确定重点治理工程的指导性文件。

《规划》的适用范围为盱眙县所辖行政区域范围,面积2497km2。

(二)适用期限

《规划》以2013年为基准年,适用期限为2014-2020年,规划近期至2015年,规划远

2

期至2020年。

3

第二章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一、矿山基本情况

截止2013年底,盱眙县已发现各类矿产29种,其中查明有资源储量的9种,共有矿山138家,均为露采矿山,其中在采矿山10个,关闭矿山128个。关闭的128个矿山中:8个已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2个正在进行治理,118个未开展治理。

盱眙县的矿山多沿山、沿路、沿河分布,少部分位于风景旅游区内。沿山的主要分布在第一山、磨盘山、甘泉山、大云山、小云山、裂山、马槽山、猪嘴山等地区;沿路的主要分布于248省道、331省道、宁宿徐高速公路等可视范围;沿河主要分布于淮河东侧和南侧地区;分布于风景旅游区内的主要指分布在第一山、甘泉山、八仙台、大云山汉墓、东阳古城遗址等风景旅游区的周围。

二、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盱眙县露天采矿活动强烈,引发了一系列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附表3)。

(一)资源破坏

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剥离、挖损和污染,造成山体水土流失,许多废弃多年的矿山宕口岩石裸露、寸草不生,山体资源破坏严重。

城镇规划区、旅游风景区、主要水体、交通干线周边裸露的矿山宕口,使原先秀美青山变得满目疮痍,视觉污染强烈,城镇风貌和景观资源受损严重。

4

矿山废弃物(土、石、渣)堆放和加工、运输场地压占和破坏大量土地资源,森林因开山采石而砍伐、农田因采矿或堆放矿山废弃物而破坏和荒废,全县矿山占地面积近16.52km2,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二)环境污染

采矿活动严重污染了矿山及其周边区域的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矿山在开采过程中使用炸药、柴油动力设备等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矿石产品在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扬尘;矿山产生的废土随意堆放,没有任何覆盖措施,在风力作用下产生了大量尘土;众多矿山的内、外运输通道多为简易土石道路,在遭受运输车辆长期压损后,路况极差,雨天泥浆四溢,晴天尘土飞扬,粉尘弥漫;而且,采矿作业产生的巨大噪声,不仅对采矿工人造成危害,还恶化了矿山周围居民的劳动、生活条件。

(三)地质灾害

盱眙县的矿山均采用原始的斜坡式开采,而且由于采用爆破法开采,加剧了坡体岩层裂隙的发育程度,采石后形成的陡壁、掌子面、深大采坑和废弃物堆积物,在降雨等条件下,容易发生崩塌、滑坡灾害或存在崩塌、滑坡灾害的隐患。

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发展趋势

在矿产资源开发中,盱眙县贯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严把矿山准入和实行分区管理制度,提高综合利用矿产资源的水平,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矿产资源。随着全县加大对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和废弃矿山塘口的治理力度,矿山地质环境趋于改善。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现状

5

(一)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深入进行

2013年9月,开展了全县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基本查清了全县所有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现状,为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提供了依据。

(二)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初见成效

盱眙县围绕“山水城市”建设,积极推进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2001年以来,先后完成了7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正在开展2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取得显著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

(三)不断创新,建立“多元化”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投入机制

盱眙县积极探索建立引导,多渠道、多层次矿山地质环境整治资金的投入机制和措施,通过多元化筹集资金完成了多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2001年起,利用部省投资完成了北大山建材矿山6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建设了象山国家矿山公园;2001-2003年,利用县投资完成了城区杨大山北侧6个废弃矿山宕口的治理,整治改造成中国龙虾节广场;2007年开展的官滩镇西山矿治理工程由盱眙县立锋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实施;河桥镇、桂五镇和旧铺镇等乡镇的企业结合丘陵荒山开发,对部分关闭矿山宕口进行整治绿化。

(四)整顿改造,在采矿山向生态矿区迈进

按照生态矿业建设要求,盱眙县对在采矿山积极推进和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合理化、矿山废弃物排放减量化、管理利用资源化、处理存放无害化,采矿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同步化,矿山生产文明化。实现从开发利用方案设计、采场开采、矿石运输、废石综合利用和环境绿化全过程精细化综合管理,打造建设边开采边治理的生态矿业工程。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治理进度跟不上

截止2013年底,全县已完成治理和正在治理的关闭矿山有10个,但是仍有118个未治理的关闭矿山和10个在采矿山,按以往治理速度和当前进度要求,治理工作面临极大压力。

(二)治理资金缺口大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涉及的工程众多、工序复杂,资金需求极大。由于盱眙县大部分关闭矿山的责任主体已灭失,治理经费主要由采矿权价款投入,造成治理资金不足。而且,由于缺少健全的投资机制和措施,社会资金也很少主动投入。

(三)管理多头不衔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涉及国土、农业、林业、环保、住建等部门,管理职能出现交叉,造成治理方案、土地用途、权利责任等出现不衔接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治理进度。

(四)规划不健全

针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但没有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缺少与当前盱眙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开展也缺少科学、合理可行的总体指导和全面部署。

(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意识淡薄

7

在矿山开采过程中,采矿权人只顾眼前利益,忽视整体和长远利益,采矿作业不规范,采优弃劣、浪费资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严重,增大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难度。

(六)未形成有效的治理责任制度和补偿机制

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义务得不到全面执行和有力监督,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监督管理上,存在着多头管理导致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严重影响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保护和治理工作的全面实施。

8

第三章 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盱眙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极具特色的山水名城”的建设目标,以强化宏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手段,以“资源整合、总量控制,调整布局、改善环境”为总体思路,创建“绿色矿山”,促进矿业经济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突出重点、统筹规划、标本兼治、分步实施,科学、合理、高效地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改善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城镇风貌与人居环境,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原则

(一)坚持资源循环利用与可持续利用原则

坚持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并重,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治理并举,逐步改变传统的矿山开采模式,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创建“绿色矿山”,实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过程中,尽可能保留现有山体的原貌,通过修复式、造景式治理,因地制宜地加以改造利用残留山体,使之重新参与生态系统的生产与循环并且塑造新的景观,由原先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转变为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农业资源、旅游资源,实现各类资源综合利用。

(二)坚持“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明确采矿权人

9

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责任和义务。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对投资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单位和个人,享有矿业废弃地优惠开发权或应有的经济效益。

(三)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治理的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全面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创建“绿色矿山”和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从实情出发,优先抓好重点区域(城区、风景旅游区等)、问题严重、效益显著的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循序渐进,及时总结经验并推广。

合理确定待治理矿山的类型及对应的治理模式,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开展的先后次序,避免因统筹不当而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甚至造成新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确保治理目标顺利实现。

(四)坚持有效利用、与相关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与区域发展、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土地资源利用、旅游资源开发、农林发展密切结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目标与内容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旅游规划、农林规划等紧密衔接,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程的实施、管理及收益过程中的责、权、利进行统筹考虑并合理安排相关环节,降低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五)坚持因地制宜与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基于“循环经济”理念,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保护、分类治理,在采矿山实现规模化开采、规范化管理、无尘化作业,边采边治,绿色开采、绿色管理,营造矿区生态和谐;

10

废弃矿山治理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渔则渔、宜工则工、宜景则景,通过修复式、造景式、工程式治理,综合利用关闭露采矿山,使地质环境恢复与景观塑造相结合,使矿山废弃地复垦与土地综合利用相结合,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转变为土地资源、农业资源、旅游资源的综合利用。

(六)主导、市场运作

充分发挥在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中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的作用,通过提供良好的治理投资环境和优惠,提高社会投资的积极性和多元化;挖掘露采矿山废弃地的利用潜力,通过对废弃地复垦后的土地进行资本运作,寻求突破治理资金瓶颈的有效途径。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国家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切实落实《盱眙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要求,加强山体资源的保护,加大开山采石力度,积极发展生态矿业。全面改造在采矿山,实现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规范化、采矿作业清洁化、废弃物利用综合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明显减少,建设“资源型、环保型、效益型、安全型”的“绿色矿山”。

以创新为动力、科技为支撑、为保障,统筹安排全县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有效恢复或重建关闭矿山的地貌景观和生态环境,综合利用废弃闲置土地资源,切实消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

建立健全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监督管理机制,创造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生态环境新局

11

面,实现矿区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二)近期目标(2014-2015年)

1、依据《盱眙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禁采区内严禁开山采石,并加快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禁采区外科学布局重点开采区或集中开采区,按照省、市矿山准入要求,压缩开采空间区域,减少矿山数量,严格零星、分散、小规模的粗放型开采。

2、开展重点矿区绿色矿山的创建,明确提出在采绿色矿山创建的目标,完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具体要求,并贯穿于矿山开发的各个阶段,确保矿山生命周期内清洁生产,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3、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制,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任务列入各级和相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积极促进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4、组织、分层负责、协同实施,加快治理步伐,确保工程质量,完善运作机制,提高治理效益。突出抓好重点治理区内,特别是城区周边、淮河和交通干线两侧可视区域、大云山汉墓周围等地区的重点治理工程。

5、实施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近期规划开展5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治理面积约4.62万m2,探索创新治理技术模式、资源利用模式、资金运作模式、项目管理模式。

6、对已治理和正在治理的关闭矿山加强维护管养,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治理效果。

(三)远期目标(2016-2020年)

12

1、形成与“山水城市”建设更趋适应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监督管理体系,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推行矿山清洁生产,全县所有的在采矿山达绿色矿山标准。

2、全面推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制度,从源头上控制矿山开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使矿山地质灾害危害最小化。

3、建立并执行《规划》实施的领导责任制、集体审查制度、公示制度,健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生态恢复标准及其验收标准,实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4、协调、条块结合、市场运作,巩固治理成果,推广有益经验,加强社会参与,全面治理到位。在继续实施已开展的治理工程、加强治理工程完工后期管养与资源综合利用的基础上,借鉴成熟可行的治理模式,全面完成全县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13

第四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

(一)分区依据

根据全县矿山开采规模、密集程度、开采现状、地质环境背景、采矿活动对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的破坏活动与影响程度、废弃矿山的区位特征和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的发育特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风景区旅游规划等来分区。

(二)分区方法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分区

国家矿山公园、国家森林公园、旅游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城市建设规划区、重要饮用水源地、交通干线两侧可视区等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区,均划定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其它地区为矿山地质环境一般保护区。

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

关闭矿山以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为主,划分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

(1)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景观影响严重、治理后可改善区域投资环境或治理后社会、经济效益明显,具开发前景的废弃矿山;

(2)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经少量整治、能自然恢复生态环境的、地处偏僻的、缺乏

14

开发利用前景的小规模废弃矿山。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

依据上述原则,全县划定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10个,;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5个,除重点治理区外的其它关闭矿山分布区为一般治理区。

重点治理区内共有未治理的关闭矿山37个,;一般治理区内共有未治理的关闭矿山68个。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要求

(一)在采和新建矿山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严格执行新建矿山的准入条件,建立完善的在采矿山地质环境补偿制度,逐步推广矿山开采监理制度,确保矿山生产符合科学开采、环保优先的要求。

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分阶段改造现有在采矿山,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纳入矿山日常生产与管理,积极推进和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合理化、矿山废弃物排放减量化、管理利用资源化、处理存放无害化,采矿与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同步化,矿山生产文明化。实现从开发利用方案设计、采场开采、矿石运输、废石综合利用和环境绿化全过程精细化综合管理,打造建设边开采边治理的示范工程。

(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以人为本,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以恢复性治理为主,开发性治理为辅。以治理的长期效果为目的,因地制宜采取不同治理技术,开发性治理必须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行适度开发。

15

加强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和余量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强采矿废弃闲置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

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模式

具体实施治理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治理模式,创造更高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提升社会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自发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1、土地整治模式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对于不在沿山、沿路、沿淮区域或城市规划区、旅游风景区周边区域的,位置偏远、对周边人民生产、生活影响程度较轻的关闭矿山,不需实施坡面复绿,仅采取简单的工程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后,将矿山废弃地及周边空闲土地,采用土地平整等方法,使其达到可利用的状态,治理或整理后的土地利用功能可以是建设用地、农用地、林业用地或其它用地。达到既恢复地质环境,又盘活土地资源,创造效益,保障发展的效果。

2、生态工程模式

对景观生态和地质环境破坏严重、对城镇风貌和人居环境影响强烈的废弃矿山,在边坡治理、土地平整、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基础上,采用喷播、挂网等技术进行复绿,重建矿区生态环境。

3、景观再造模式

对临近旅游风景区或具备发展特色旅游的废弃矿山,结合周边自然、人文特点以及新农村建设与规划,创新主题构思与景观打造,进行山景、水景、人文景观的再造,建设地域特色浓

16

郁、人文内涵丰富、主题新颖鲜明的典型工程,为群众创造新的旅游观光和休憩娱乐场所。

17

第五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部署

一、工程部署原则

(一)保障发展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和盱眙县城镇建设、产业发展、旅游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的衔接,充分发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地质环境保障作用。

(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

突出抓好重点治理区内的治理工作,加强城区、主要交通干线、风景旅游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周边区域及存在明显地质灾害隐患、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闭矿山的治理力度,以点带面推进全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三)效益优先

优先考虑实施治理可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或环境效益、明显提升区域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各类资源综合利用前景良好的关闭矿山,为其它治理工程的开展提供经济支撑,增强投资信心和积极性,形成良性循环。

(四)树立典范、寻求突破

积极开展易于融入城镇建设、商业运作或旅游开发、丘陵开发等的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打造典型工程和形象工程,使其发挥示范效应,吸引社会资金介入治理工作,成为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市场化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18

(五)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针对盱眙县矿山地质环境现状,结合盱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不同地区矿山地质环境的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分阶段实施。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部署

(一)严格矿山准入制度和生态矿山考核制度

严格执行新建矿山的准入条件,制定生态矿山考核检测指标和实施生态矿山的考核制度,加强新建矿山的管理及生产矿山的生态考核,建立和实施生态矿山达标激励机制。

(二)大力发展矿业循环经济

倡导和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合理、高效和综合开发利用矿产资源,逐步构建从矿产资源勘查、采选、加工、消费等过程的循环利用机制,建立与环境和谐发展的新型矿业体系。

通过科技创新,挖掘矿业生产各环节的潜力,不断提高资源的开采率和废石、废土、废渣、废水的综合利用率,高效低耗地开发利用资源。

(三)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要与开发利用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将以往的末端治理转向从源头开采到闭坑全过程的预防、控制、保护、治理及重建。

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部署

19

全县118个未治理的关闭矿山中,有13个已不同程度地自然恢复、或处于偏远位置,对周边区域的生态环境、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影响较小,可划定为可自然恢复的关闭矿山。

规划期内,全县共需要实施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工程105个,,按照保障发展、突出重点、效益优先、树立典范的原则,统筹安排,分步实施,规划近期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5个,远期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100个。

四、资金估算

(一)治理资金估算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前期工作、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施工验收和工程管理,工程施工是最重要的环节,也是投资的主要部分,一般占总投资的85%。

盱眙县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施工的内容包括岩质边坡绿化和废弃地整治两部分。基于盱眙县已开展治理工程的投资情况、相关工程造价信息,盱眙县关闭矿山的岩质边坡绿化单价为150元/m2、废弃地整治单价为50元/m2。

盱眙县105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治理总面积约1391.12万m2,其中采掘面治理面积约19.76万m2,岩质边坡绿化约需投资29万元;废弃地治理面积约1371.36万m2,约需投资68568万元。全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总投资约71532万元。

(二)筹资途径

1、彰显矿山整治的土地效益

20

充分挖掘矿区存量用地潜力,努力提高土地利用价值。有条件的新上用地项目鼓励优先使用露采矿山废弃地治理后形成的可利用建设用地。治理后可作为建设用地的露采矿山废弃地,优先规划为经营性用地,纳入土地储备挂牌出让,符合条件的可采取带治理方案挂牌的方式出让;对治理后不具备单独出让条件的,可以与周边地块统一规划,整体出让。将矿山废弃地复垦成生态林地或设施农用地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将其中部分用于旅游休闲开发。

由矿山废弃地获得的土地出让净收益在土地出让总收益中单列,主要用于平衡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废弃工矿用地复垦调整使用,对由矿山废弃地复垦为耕地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置换建设用地指标,按规定有偿调剂使用,优先用于土地价格较高的城镇建设地区。

2、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按照省印发的《江苏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及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足额收取保证金,专门用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对不予返还的保证金,优先用于关闭露采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

3、积极争取其他配套资金

积极组织重大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立项申报,努力争取国家及省、淮安市专项资金补助。对于可通过市场机制运作的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可根据关闭矿山的区位、废弃

21

地利用方向、景观生态环境特点,按照“谁治理、谁投资、谁得益”的原则,制定配套优惠和收效分配,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以自带资金为条件,选择有实力的企业投入治理。

4、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鼓励单位和个人进行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凡经批准治理立项的单位或个人,优先享有土地使用权,并减免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有关的收费项目;不限复垦主体,搞活参与复垦开发机制;不限经营方式,允许复垦搞活集体经营、承包、招标、股份合作和个人经营等,搞活经营机制。本着“谁治理、谁开发,谁收益”的原则,配套制定鼓励投资的优惠。

22

第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要从树立绿色政绩观、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角度,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与领导政绩直接挂钩,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应列入各级和相关部门的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协调全县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实施和管理,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检查规划落实情况,审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签订目标责任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投入到位,逐步构建“主导、部门配合、社会联动、层层落实”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组织体系。

二、加强协调联动

在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发展改革、国土、财政、规划、住建、、环保、安监、旅游、农林等部门组成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领导小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扎口,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治理计划、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领导小组应统筹协调、全程跟踪,认真做好资金筹措、顶层设计、工程监理、检查验收等工作。各有关部门应给予倾斜和技术支持,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理顺关系,明晰权责

理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中的产权关系、法律关系和经济关系,通过出台相关性、规范性文件,构建公正合理、权责明晰的组织体系,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中,各级、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及个人的责任、权力、利益的具体界定及分配办法,出台

23

相应的责任监督与利益保护措施,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对于难以落实责任单位的关闭矿山,应由所在镇(乡)采取合适方式组织治理;对于正在开采的矿山,应严格开采范围和相关设计,并通过立法、监管等手段,严格落实“谁开采、谁治理”的制度。

四、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监督管理机制

矿山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各项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实行环境一票否决制。

新建矿山,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必须提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在采(延续)矿山遵守和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书面承诺和保证金制度,严格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并实行边开采边整治,矿山闭坑的同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或落实整治措施,未落实整治措施的责成采矿权人限期重新治理,直至通过验收。

建立矿山地质环境联合监管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环保、林业、水利、农业、旅游等部门组成巡查组,定期对矿区进行巡回检查、召开联席会议,集中研究解决矿山环保的有关事项,巩固矿山地质环境整治成果。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治理方案需由资质单位承担,并由国土资源部门对方案进行审查,工程施工期间必须由资质单位全程监理,竣工后由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组,实施严格的检查验收程序。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或制定统一的废弃矿山环境治理验收标准,明确验收的主体和责任,规范验收的操作规程。

五、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24

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认真组织、精心设计,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广泛深入地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生态环境、保护山体资源重要性宣传。把主导与媒体参与相结合,把观念灌输与知识普及相结合,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成为社会关注、领导关心、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奠定扎实的社会基础。

深入宣传并公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规模、目标和意义,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通过宣传和表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先进典型,公开批露、处罚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使全县生态环境得到迅速改善。

六、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拓展投资渠道

矿山地质境保护与治理是一项高投入、低产出的系统工程,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挖掘二次资源的内在规律,积极推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后的资源二次开发和经营管理,从而实现向市场化转变。

一是要加大财政投入,对公益性重点区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各级财政预算中应安排专项资金,或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整治、景区建设、采矿权有偿使用相合,通过土地出让收益和剩余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市场化配置解决治理资金;

二是将不予返还的保证金、矿山整治出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增值收益等资金统筹用于急需治理的矿山;

三是建立合理的投资优惠和收效分配,吸引更多企业进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产业,构建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环境治理企业经济效益与国家社会环境效益的

25

双赢。

七、思想,创新理念

树立思想、全面创新的意识,克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起点低、难度大、矛盾多的困难,高起点、高标准地做好工作。创新指导理念,创造性地做好顶层设计和制定工作;创新设计理念,因地制宜地为治理工程增添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打造精品工程;创新管理理念,促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管理方式的转变。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重点从废弃矿山转向在采矿山,从单一的环境治理转向环境治理与资源多功能利用相结合,从由投资环境治理转向由社会组织和个人从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开发,全面推进全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的实施。

八、加强科技投入,推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加强科技投入,积极借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先进技术和经验,针对不同区域和不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因地制宜,灵活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培育和建设一批符合本地特点和山水城市建设要求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

26

第七章 附 则

一、《规划》由文本、附表和图件组成,具有同等效力。

二、《规划》经淮安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审查后,报盱眙县批准公布实施。

三、《规划》由盱眙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四、《规划》未尽事宜,按国家、江苏省、淮安市和盱眙县有关规定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