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论述◇ 科技置向导 2011年第15期 论我国反垄断司法制度的完善 陈爱英 (山东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摘要】反垄断法素有“经济”、“自由企业的大宪章”之称 反垄断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法律制度,其主要目标是保护和促进市 场竞争,推动市场结构的合理化和产业结构的优化,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提高消费者福利。反垄断法能否发挥预期的效力取决于该法能否有效 实施。我国反垄断法生效以来,几乎为“零胜诉”率的现状引发各界的关注。本文在分析反垄断法的实施以及反垄断司法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 国反垄断司法制度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反垄断法;实施;司法 反垄断法素有“经济”、“自由企业的大宪章”之称,在西方国 在经济上的描述性解释,尚不能精确成法律概念。” 没有概念.司法 家已经有近百年的实施历史。我国反垄断法起步较晚,经过十三年的 活动就不能得到准确的实施。”④正是由于反垄断法没有给出一个明 历程。终于在2007年的通过。2008年开始实施。但是,到目前为止几 确的垄断的立法界定.使得反垄断法在立法上和法的实施上具有了极 乎为“零胜诉”的现状引发各界思考 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效果不容乐 大地不确定性。 观.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引起了高度重视,对一些热点和难 2.1.2创造性司法 点展开研究。 为适应垄断的不确定性.在反垄断法的司法实践中创设了“本身 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两大违法确认原则 本身违法原则的基本含 1.反垄断法实施 1.1法的实施 义是指。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市场结构和行为的性质本身来判断是 一般无需考虑这种市场结构和行为对市场竞争的实 法是由国家制定的具有和认可.以一定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具有强 否违反反垄断法.只要垄断现象出现就视为违法,就应当加以或 制力的行为规范。在古代汉语中的法的含义是复杂多样的:首先.法象 际影响。也就是说。某些垄断状态或行为不一定必然构 征着公正、正直、普遍、统一,是一种规范、规则、常规、模范、秩序:其 禁止。合理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指。只有当该行为或状态确实了竞争,造成了垄断弊害时,才 次,法具有公平的意义。是公平断讼的标准和基础;再次,法是刑,是惩 成违法,应加以禁止或。也就是说.垄断或竞争行为应有合理与不合 罚性的.是以刑罚为后盾的。 在判断某一特定行为是否违法时.应当全面考察与行为 法的实施,也叫法律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 理之分.有关的企业所特有的事实,如行为意图、行为方式、行为后果等;还要 行。依据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守法、执法和司法。法律要想实现其效力 结合其对当时的产业、环境与科技、农业、教育文化 必须有效实施。法的价值在于实施,法律的实施是法律的生命。 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价。然而.作为判例法系国家 都没有就“本身违 1.2反垄断法实施 作出明确的界定。那么.在何种情况下适用本身违法原 反垄断法是指调整国家在反对垄断保护竞争过程中发生的经济 法和合理原则”何种情况下适用合理原则,如何适用“本身违法和合理原则”.都是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反垄断法素有“经济”、“自由企业的大宪 则,章”之称。反垄断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法律制度,其主要目标是 不确定的,都由具体的受案和受案法官来决定。法官在具体案件 保护和促进市场竞争.推动市场结构的合理化和产业结构的优化.提 中运用自由裁量权,创造性司法,解决了法律本身不确定性的弊端,同 高经济运行效率.促进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最终使消费者可以享受 时也赋予了该法一定的生命力和活力 此外.反垄断司法是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 到低价格、高质量和品种多样的产品和服务。然而,“徒法不足以自 行”。美国反垄断法学者也认为:“法律的控制力取决它是如何解释和 序.具体运用反垄断法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其特点是在司法程序中 对于原被告双方争议问题,作出居中裁判。反垄断 适用的。”法律由文本转化为现实.需要主体的能动作用。①羹茎个过程能 法官运用法律知识.具有终局性特点.能够解决经济领 否顺利实现,法能否发挥预期的效力取决于法律有效实施。反垄断法 司法较之反垄断守法具有强制力.的实施也包括守法、执法和司法三方面。反垄断法的遵守者是经营者。 域的纠纷。反垄断司法较之反垄断执法给予了争议双方确定的举证质 证程序和时间,在程序设置上能保证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实现公平。反 执法者是享有该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司法者是受案。 守法,是指经营者和国家机关遵守法律。依法实施行为的活动。经 垄断司法也是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有异议是的有效救济途径。因此.若 建立完善的司法制度是有效实施反垄断 营者遵守法律,不实施垄断行为:或在实施特定行为前依法项行政机 要有效发挥反垄断法的作用.法的重要保障。 关申报或申请审批的行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法律.不为垄 断行为。执法,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 2-2反垄断司法的现状 素有“经济”、“自由企业的大宪章”之称的反垄断法.最早出 法律的活动。反垄断执法是反垄断法实施的重要方式之一。司法.是指 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活 现在美国.反垄断司法活动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已经有近百年 的历史。在漫长的实践过程中不断健全和完善反垄断法司法机制。比 动.也称之为法的适用 如.为适应垄断的不确定性.在反垄断法的司法实践中创设了“本身违 2.反垄断司法 法原则”和“合理原则”两大违法确认原则。也有较成熟的反垄断私人 2.1反垄断司法的必要性 执法制度,弥补公权执法力量的不足.为有效打击垄断保护竞争提供 2.1.1垄断和反垄断法具有不确定性 垄断既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又是一个法学概念。垄断产生于竞争. 了保障。司法实践中运用严厉的法律责任实现了反垄断法的惩罚性和 保护了创新。同时使得广大 垄断会竞争也会加剧竞争。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经济要求有所 威慑性。通过反垄断法的适用促进了竞争,众所周知的微软案件。 不同,对于垄断的认识差别也会很大。因此,垄断的概念相当复杂,在 的消费者从中受益。比如,然而,由于我国具体国情确定,我国反垄断法起步较晚。经过十三 经济学、法学研究中。人们广泛地使用这一概念,但是在法律界至今也 终于在2007年的通过,2008年开始实施。但是。到目前为 没有为之下一个精确的定义。萨缪尔森曾说:“迄今为止,垄断之停留 年的历程,作者简介:陈爱 ̄:(1978.1O一),女,汉族,山东济南人,山东学院讲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为经济法、竞争法。 注释: ①转引自张穹.反垄断理论研究.法制出版社.2007:242. ②(美)保罗・A.萨谬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期代光,等译.经济学第14版(.上).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6:310—311 ③(美)博登海默琊正来,译.法理学一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大学出版社,2004:509. ④戚莹.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研究.湖北社会科学,2005,(11):128. ⑤李国海.反垄断法损害赔偿制度比较研究.法商研究,2004,(6):26—27. 2011年第l5期 科技置向导 ◇高教论述◇ 止几乎为“零胜诉”的现状引发各界思考和关注。胜诉难暴露出我国关 断违法确认原则。经历了从本身违法到合理原则以及二者并用的发展 于反垄断司法方面的一系列问题。比如,很多案件中原告的败诉都是 历程。就目前司法实践看.更多的情况下适用合理原则 因为无法证明被告的市场支配地位.这就对我们反垄断司法的举证制 合理原则是指垄断或竞争行为有合理与不合理之分.在判断 度提出了质疑 某种行为违法与否时.要全面考察与该行为有关的事实_1也就是说某 些垄断状态或行为本身不一定构成违法.只有当该行为或状态确实限 3。完善我国反垄断法司法制度的建议 造成了垄断弊害时。才应加以禁止或。因此,面对这类 面对当前司法实践中暴露出的问题.要求我们针对反垄断这类特 制了竞争,殊的民事案件,应建立有别于以往的司法制度。 行为需要综合产业、环境与科技、农业、教育文化 等。其对诸方面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价 当该行为对社会整体利益的实 3.1反垄断法案件的管辖权 依法认定该行为不适用反垄 由于反垄断法司法必须以分析研究当前市场竞争状况为基础.特 现之利大于其竞争所造成的损害时.该行为取得合法性。 别是涉案经营者(也就是被告),在其相关市场内的市场实力,也就是 断法禁止性规定.判断其是否具备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其他潜在经营者进入该市场的难 3.4吸收他国经验。进行改革性司法 ・ 3.4.1设立专家“陪审团”制度 ‘ 易程度等方面,都要求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仅要有较高的法学专 英美国家的司法制度中.有一定数额的民众组成陪审团.参与案 业素养,还要具有较高的经济学、社会学等领域的综合知识。另外,反 保障司法公正,促进 垄断司法者还要清晰、全面了解我国当前的产业、社会公共、 件审理可以认定事实问题。陪审团遏制司法,国家利益以及准确把握国际竞争态势。才能通过有效执法,发挥发挥 司法民主和提高公民素质.防止司法部门独断独行和主观片面等方 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价值。建议借鉴别国的经验,建立反垄断法 该法的作用使其更好的服务于我国经济建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面。经济学专家、 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所以,反垄断法司法具有专业性、技术性 庭内的专家“陪审团”制度。这个专家“陪审团”可由律师、.就 和综合性的特点,要求受理案件的法官能综合运用经济学、竞争、 消费事务领域专家和工商业界人士等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库.参与庭审 产业的知识,结合具体国情分析案件.准确适用法律,给予公平、 具体案件可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组成专家“陪审团”在庭审过程中.主要用于解决垄断这类案件的在专业性和性 公正的裁决。因此,第一审垄断民事纠纷案件,由省、自治区 给案件的审理工作造成的困扰。比如.相关市场的认定.市场竞 所在地的市、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直辖市辖区内的中级人民法 方面,院以及最高人民指定的中级人民管辖 争度竞争指数的计算。消费者福利的增减等等。这不是单靠法律能够 科学、准确回答的问题.是需要运用专业知识综合考量的问题。 3.2适格的原告 3.4.2适用多种举证原则.确立判例效应解决举证难问题 3.2.1垄断行为受害人 司法实践中垄断诉讼难胜诉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原告举证难的问 我国现行《反垄断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因垄断行为受到侵 题。按照一般的诉讼原则“谁主张谁举证”。但是在垄断案件中,原被告 双方多数情况下实力悬殊很大 原告在经济实力.信息站有.法律保护 害的受害主体,可以依据反垄断法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那么这 也就很难得到法庭认 里的受害人具体表现为哪些主体?虽然反垄断法适用于经营者,但是 实力等方面处于劣势.因此很难充分全面举证.从而败诉。适用“被告举证责任及转嫁抗辩”。“被告举证”即涉嫌垄 经营者所受的垄断损害。多数情况下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因此.一般 可。被告)对其否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承担举证责任。“转嫁抗 情况下,违法行为人的竞争对手,违法行为人的上、下游经营者,以及 断企业(根据《克莱顿法》第4条的规定,直接的购买 最终承担垄断高价等不利后果的普通消费者.都可以成为适格的原 辩”美国最高认为,商因托拉斯违法行为而遭致支付超高价格的损失时.有资格提起三倍 告。 损害赔偿诉讼.这一权利不因被告提出转嫁抗辩而有所改变 ⑤ 3.2.2代表国家诉讼 同时。适当确立判例效应.即如果已经对某类案件作出了裁 经济法一方面要解决“市场失灵”.个体利益以追求社会整体 其他相关当事人再就此类案件起诉。无需承担举证责任。垄断行为 利益,另一方面也要解决“失灵”,国家利益以追求社会整体 判,且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涉 利益。这一特征同样体现在具有“经济”之称的反垄断法上。因此, 的受害人已经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控告或检举,处理决定可以成为案件审理过程中的 当资本主义经济高度达到一定规模.个体极度扩张的积累取得垄断地 嫌垄断行为也已认定和处理的. 位,打破了经济运行的平衡.进而威胁到社会的整体利益.这种情况反 证据之一。过来又制约了个体利益的实现。此时就需要反垄断法予以规制。我国 总之,通过以上措施保障反垄断法的有效司法.实现对竞争的保 反垄断法在立法上明确指出其立法目的是.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 护,对消费者福利的提升,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的作用。 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 益。垄断行为通过破坏和减少竞争。减损消费者福利。削弱行业国际竞 【参考文献】 争力,损害社会整体利益。然而,垄断行为多数是大企业所为的行为, [1]张穹.反垄断理论研究.法制出版社.2007.9. 般受害人难以通过有效的途径和方式。打击、遏制垄断行为。为有效 [2]李剑-反垄断法实施与产业的协调——产业与反垄断法的冲突与选 打击垄断实现社会整体利益。建议建立以为代表的国家诉讼。 择.东方法学,2011,(01). 3_3确认原则 [3]曹平,王一流.转轨时期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多元价值目标的冲突与选择. 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行为,必须有严格的范围界定,法律的稳 广西社会科学,2010,fl2). 4]王晓晔.反垄断法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5. 定性和严密性要求我们确定划分合法垄断与非法垄断的界线,确认原 [[5]苟鹏.《反垄断法》的实施与的司法改革.经济坛,2009,(0o). 则的设立就成为认定反垄断法的实施基础。 从国外司法实践获悉垄 一(上接第15页)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绝对支配地位;二是“学生中心 的劳动者和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是高职院校的特色和使命。近年来, 论”,强调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起决定作用。在全人教育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得到快速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培养了 理念中,教学过程是教和学的辩证统一.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 大批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但由于起步较晚和定位不准确,当前我国 给人和社 同构成教学活动的两面。教师是教的主体.学生是学的主体,教师和学 高职院校普遍存在重专业技能培养而轻“全人”教育的弊端,未来 生是共同构成一主体互动的两个方面。师生关系是平等、开放、有活力 会的和谐发展以及高职教育的长远发展带来了消极影响。因而,的关系,教学过程是共同成长、挖掘潜力的过程。采用调动“双主体”的 的发展中.基于全人教育理念.更广泛地引导培养综合性高素质高能 积极性的教学模式.才是全人教育的理想模式。 力人才,对我国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三方面将全人教育理念渗透到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中.让学生 培养发散性思维和有效行动能力.把学生培养成充满激情、擅于表达、 【参考文献】 敢于创新、适应社会发展的多能人才。 [1]谢安邦,张东海.全人教育的缘起与思想理路.全球教育展望,2007,(11). 、3.总结 [2]吴立保,谢安邦.全人教育理念下的大学教学改革.现代大学教育,2008,(01).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现代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高素质 [3]劳德丝贝贝.全人教育:面向和平与可持续的未来.世界教育信息,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