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达高科监字[2011 05号]
签发人:舒育新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
2011年12月28日,公司监事会第五届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舒育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及会计估计变更》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公司对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能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会计信息更加可靠、准确,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 3、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会计估计的变更议案。 表决结果: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