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项目编号:xxxx[2000]第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重庆市建筑业协会招投标分会 制
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委托人(全称): 代理人(全称):x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 年月 日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以下工程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 4.招标范围: 5.招标方式: 。 二、委托范围
1.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2.办理招标申请 3.起草招标公告
4.组织或协助招标人开标、评标 5.编制招投标情况报告 6.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7.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三、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的权利
(1)对委托项目的招标程序有知情权; (2)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4)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代理人的全部资料; (5)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
2.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向代理人提供实施委托业务的全部真实、可靠的有关资料; (3)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条中未委托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标代理费;
(6)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指导。 四、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要求招标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代理内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标代理费。
2.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
(2)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在发出前告知委托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 (4)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代理事项保守秘密; (5)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6)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经办的全部招标工作资料,由委托人存档(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7)不得将本合同代理服务工作转让第三方;
(8)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用委托人的资料应全部归还委托人; (9)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招标代理报酬及支付方式
1.本次招标费 整(¥ ),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代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 (2)专家评标费;
(3)代理本项目的差旅费、汽车费用、开标室租赁费;标书制作费; (4)代理本项目应支付放入税金;
(5)代理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其他办公费用; (6)代理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费用。 2.招标代理费支付主体
委托人与代理人共同约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并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3.招标代理费支付方法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代理人。 六、公告费、专家评审费的约定
公告费、专家评审费由代理人支付并承担,委托人不承担公告费、专家评审费。 七、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业务,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变更约定事项的,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整,代理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返还委托方;委托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已开展项目的全额代理费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经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八、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签订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4.本协议一式伍份,委托人贰份,代理人贰份,监督人壹份。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电话:
地址: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电话: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 二o一年 月 日篇二: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招标代理合同 委托方 (甲方): 瑞金市住房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方(乙方): 江西省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规范工程招标代理委托行为,明确代理机构的责任,搞好协作配合,经双方协定,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关于工程概况 1、 2、 3、 4、 1、 2、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建筑面积结构及层数 第二条 关于招标 招标方式
招标范围第三条 关于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 1、 2、 3、 1、 2、 3、 1、 图纸提供日期 图纸提供张数 其相关资料第四条 关于招标代理合同天数 开始时间完成时间合同完成总日历天数
第五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按 下列 内容。 提供招标前期的咨询工作及编制招标方案; 理服务
2、 3、 4、 5、 6、 7、
申报及填写有关的招标资料及表格;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编制招标文件及备案;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组织召开投标答辩会,并将答辩会内容书面文字解答送给各投标单位 编制标底或编制工程量清单;
8、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或直接确定中标人(应事先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9、
招标备案报告书的备案;
10、 协助甲方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11、 其他委托内容 第六条 费用的约定
招标代理费在国家纪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基础上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全过程招标代理(含标底编制费)按标的总造价收取。 2、全过程招标代理费(含标底编制费)按固定价格:大取。
3、只编制标底代理费按标底总造价元收取。 4、只编制标底代理费按固定价格元收取。 5、甲方要求外出封闭制标底,差旅费、住宿费由负担。 第七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预付招标代理费天内付清全部代理费。 第 甲方责任 1、 及时完整的提供项目施工图纸、招标人的招标要求、期望及其它 有关招标技术资料。
2、 招标人应按合同规定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代理业务,对代理机
构编码值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有关技术资料及填写的有关招标表格等按要求审查后盖章。同时将审查盖章后的有关文件、表格家有关技术资料及时送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定招标程序及时对有关招标过程中的一切合法行为和活动予以认可。 3、 主持(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和参加开标、评标、定标工程, 审查和确定中标人。
4、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业务中有特殊要求的,如工作量较大,应另行 协商增加招标代理费。
5、 招标人对应保密内容有保密职责,并不得泄密。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规定、建设部79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法》的有关规定和《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在其资格规定范围内依法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严禁代理机构违法、违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2、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代理活动。按
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填写有关招标文件、资料、表格等,并按法定程序和招标文件的约定依法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他人转让代理业务。
3、 该工程乙方任命
4、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代理成果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最大限 度的满足招标人的合法要求,如因招标代理机构责任达不到和所约定内容的应负责完善,给招标人造成严重共损失的招标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内容,视造成损失严重性和损失程度,依法追究招
标代理机构的赔偿责任。
5、 实行全工程代理标的,应依法按招标投标的有关程序,负责将有
关资料送审和备案;按委托范围依法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联络招标监督机构对有关过程实施监督;草拟施工合同。 第十条 甲方和乙方之间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处理: 1、请调解;
2、调解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或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合同订立时间:2、 合同订立地点:3、 本合同约定后生效。 4、 本合同一式 建设单位:(章) 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罗先军法定代表人:杨秀华 负责人:陈瑞兵 负责人:邱世裕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号: 电 话: 电话:
地 址: 地址:篇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九江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甲方(全称):乙方(全称): 江西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行为,明确建设单位和代理机
构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其他)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200年 月日,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浔阳区金鸡坡 3﹑工程规模: 总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200亩。建筑面积
约11万㎡。分期实施。 4﹑单向合同估算价:5﹑结构及层次:
第二条 招标 1﹑招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以内的土建、水电安装工程项目 第三条招标代理合同天数
1﹑开始时间: 2﹑完成时间: 3﹑合同完成总日历天数 天. 第四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按 项内 容
一﹑确认请在标题前打√反之打×.
1. 提供招标前期的咨询工作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 申报及填写有关的招标资料及表格; 3. 起草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4.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5. 入围投标单位的确定; 6. 编制招标文件及备案;
7. 招标有效期内授权乙方签章认可有关招标事宜;
8. 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并将答疑会内容形成书面文字 解答送给各投标单位; 9.编制标底;
10. 编制工程量清单;
11. 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定标; 12. 编制评标报告;
13. 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4. 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5. 协助招标人调查,了解有关招标活动的投诉,处理纠纷工作; 16. 其他委托内容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
1. 对委托项目的程序有知情权; 2. 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
3. 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完全的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为原始资料; 4. 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乙方的全部资料;
5. 有权要求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 二.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 遵守招标活动的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
2. 及时完整的提供项目施工图纸﹑招标人的招标要求﹑期望及其他有关招标资料; 3. 招标人应按合同,规定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代理业务,对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有关技
术资料及填写的有关招标表格等按要求审查后盖章.
同时将盖章审查后的有关文件﹑表格及有关技术资料及时送招标监督机构备案(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定招标程序及对有关招标过程中的一切合法行为和活动予以认可; 4. 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 5. 按合同支付招标代理费﹑标底﹑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费; 6. 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指导; 7. 招标人对应保密内容负有保密职责,不得泄密.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一.乙方的权利
1. 有权要求招标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 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代理内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 3. 按合同收取招标代理费和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三.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 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并在其资格规定范围内依法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前告知委托人.
3. 完成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 4.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代理事项保密;
5. 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6. 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经办的全部招标工作资料,由委托人存档; 7. 负责本次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责任人(签字).电话. 8. 不得将本合同代理服务转让第三方;
9. 由于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造成代理人工作严重失误或泄漏标底及其他保密内容,使招标人收到重大损失的,招标人可依法扣减代理费用,对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权依法提出责任赔偿;
10. 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费用的约定及标准
招标代理费、标底编制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或按《关于颁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的通知》赣价房字【2001】1号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