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元朝的大一统(1234—1368)
一、蒙古国的建立及其对外扩张 1 .蒙古族的起源
在阴山山脉之北,大兴安岭以西,阿尔泰山以来,北与南西伯利亚相接,地理学上称作蒙古高原的地区(今中国、蒙古国辖区)在历史上,很久以来就是中国历史上北方诸游牧民族活动的广阔舞台。这些强悍的草原民族,一个接一个勃然兴起,然后大多在历史上的洪流中消逝。这些民族既有各自自己特有的发展历史,也对不同时期中原王朝产生了重要影响。
历史上活跃在蒙古草原的众多民族,就主要而言,包括东胡与突厥两大文化系统。突厥“千种万类”,操突厥语(属阿尔泰语系)。大多以蒙古高原中部山地为中心,向东西南方向发展,长时期是蒙古草原上的强大统治民族。东胡也是各类繁多。他们的原始的居住地大概在大兴安岭。由于居住条件不同,同属东胡的诸部,其生活方式也存在诸多差异。东胡语当是属阿尔泰或士兰语系的蒙古语言,在发音上多带很重的鄂音。
东胡是战国时期出现在我国北方的一个游牧民族。因在匈奴之东,故曰东胡。东胡在秦时被匈奴打败。乌桓、鲜卑,皆系东胡之裔。
蒙古的名称最早可以追溯到唐朝。汉文史料将当时分布在大兴安岭的北段,位于契丹以北、靺鞨以西、突厥回鹘以东的一些部落统称为室韦,他们与鲜卑、契丹同属于东胡之裔,故史书有时称其为“契丹之类”。室韦诸部中有一部称“蒙兀室韦”,居住在望建河(今额尔古纳河)以东。蒙兀就是蒙古最初的汉文译名,以后又有过“萌古”、“蒙古”、“蒙骨”、“蒙古里”、“盲古里”等多种音译。大约在唐朝末年,蒙古部逐渐西迁入漠北草原腹地,居于斡难河(今蒙古鄂嫩河)上游不儿罕山(今蒙古肯特山)地区。 由森林进入草原以后,蒙古人原始的血缘氏族制度趋于瓦解,私有制日益发达。贫富分化的结果是,出现了一批富人(“伯颜”)和世代担任首领的氏族贵族(称“那颜”,汉译为“官人”),这两个阶层往往结合在一起。通过战争掠夺财富,掳掠人口以为役属,于是其周围便有了身份地位不等的人如自由人、奴隶、平民等。另一个重要阶层是从属于贵族(氏族首领或部落汗)的军事侍从(蒙语称那可儿,汉译为“同伴”、“伴当”,或称“自由人”,成为日后蒙古军政制度中战士和亲信人阶层作为真正的密友,他们和主人一起战斗、生活、饮食。其中凝聚了不同氏族、富民、侍从、奴婢等形成的地缘部落集团。贵族家庭不断分化出新的氏族部落。辽金时期(整个 10 至 12 世纪),草原上分布着众多游牧部落集团,(如克烈、塔塔儿、弘吉刺(又译作广吉剌、翁吉剌),蔑儿乞、斡儿乞、吉利吉思(属突厥语族)、乃蛮(突厥语族,用回鹘文字),汪古(白鞑鞑)等等。(鞑靼一词来自突厥人。突厥人用它概称室韦是因为塔塔儿部一度强盛。久之,这一称谓概指草原上诸多游牧族的泛称。)各部落之间进行了长期的混战。)而成吉思汗的出现,结束了草原诸部之间争雄内战的混乱格局。 2 .成吉思汗统一漠北
成吉思汗名铁木真, 1162 或曰 1167 年生于蒙古一个贵族家中。他父亲被塔塔儿人毒死后,铁木真随母亲和几个弟弟生活处境艰难,曾被其他部落俘虏。铁木真被迫依附势力强大的克烈部部主(脱里汗),并与另一蒙古部的首领(札木合)结拜为兄弟,在此二人帮助下,铁木真渐渐扩展势力,重建了以本家族为核心的统治集团,并于 1187 至 1189 年被一些贵族拥立为汗。 1196 年,铁木真和脱里汗共同出兵,帮助金朝讨伐塔塔儿,并打败之,铁木真的声望日高,势力渐大,后来引起脱里汗等人的疑惧,他们联合攻
打铁木真,铁木真被打得大败,一度从者仅剩十余人。不过,不久由于敌手内部纷争,铁木真又反败为胜,相继攻灭了几个部落。 1206 年(宋开禧二年),铁木真完成了统一蒙古高原的事业,在斡难河源召开贵族大会,即大汗位,建大蒙古国,号成吉思汗。成吉思一词有“海洋”、“有力”、“天赐”、“伟大”等诸多不同说法。 3 .早期蒙古国家制度
这些制度都带有浓厚的草原游牧帝国特征,对巩固蒙古国的统治,发挥了重大作用。也对此后元朝的政治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
①建立千户、百户授封制度。( 95 千户)――军事制度 ②创建怯薛护卫军
③创制蒙古文字(用回鹘文字母书写蒙古语) ④颁布法律(大扎撒)设置司法长官 ⑤分封子弟
4 .蒙古国的对外扩张
蒙古人的主权概念根植于神圣的王母权观念。在蒙古人自己的思想体系中,至高无上的权力由天神即游牧部落的主神长生天,授予一位地上首领。作为天神选定的代表,成吉思汗受到长生天的保护和扶植,而长生天保证成吉思汗军事与政治冒险的永久成功。这样伴随他夺得权力的鸿运就成为天意的表明。君主权力在特点上是世界性的。所以发动战争前,蒙古人便向周边各族发出要求投降命令。在蒙古人眼里,他们的扩张是由神授意的,所以,任何拒绝投降的人都会由于阻挠了神意而遭受最严厉的惩罚。于是畏兀儿、汪古部、南西伯利亚的森林诸部、哈剌鲁人等均投降了蒙古人。而畏兀儿的归附为蒙古国提供了大批熟练的行政管理人员和办事人员。蒙古人用蹂躏乡村朱孤立大城市的做法,使城乡居民都受到伤亡和穷困。大量尸体没有及时掩埋,导致瘟疫传播,造成新的死亡。 ①灭夏与灭金 ②三次西征
③收复吐蕃和大理。 二、元朝的建立和统一
1259 年,蒙哥汗在指挥攻宋作战中病逝于四川前线。汗位继承问题再度出现危机。汗位争夺主要在蒙哥的两个同母弟弟——忽必烈和阿里不哥之间展开。此时忽必烈正统率军队与南宋宰相贾似道相持于鄂州,阿里不哥奉命留守和林,代掌国政,手中握有镇守漠北诸军的兵权。
忽必烈闻蒙哥死讯,采纳谋士郝经建议,与贾似道缔结秘密和约,迅速北归。次年( 1260 )四月,忽必烈在开平召开忽里台大会(又译作“忽邻勒台”“聚会”之意),蒙元时期专指拥立大汗,决定对外征伐等大事的诸王、贵族大会)。即位称汗,建元中统。在此前后阿里不哥也在和林即汗位,蒙古出现了一国
两君的局面。忽必烈在蒙哥时期长期经营汉地,得到了中原士大夫和汉族军阀的拥戴。此外,“东道诸王”也支持他,所以忽必烈的势力包括兵力、武力都强过阿里不哥,他们之间经过两次大的攻杀,阿里不哥战败,穷途末路之际, 1264 年,不得不归投忽必烈。至此,忽必烈最终控制了蒙古国的“祖宗龙兴之地”——漠北地区,他作为蒙古国大汗的地位得到了确认。
忽必烈登上并巩固汗位,在蒙元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政治意义。横跨欧亚的蒙古国由此开始走向分裂,其分裂的原因很多。如缺乏统一的经济基础,境内民族庞杂,语言,宗教,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以及社会发展水平与漠北本土相比差别巨大;汗位争夺斗争激烈等等。蒙古国很快分裂出成为四大汗国,他们独立性很强,抵制了忽必烈请他们前来参加的忽里台选汗大会。
至元八年( 1271 年)十一月,忽必烈建国号“大元”,这一名字源于《易经》,“大哉乾之”元义。表明忽必烈积极地接受汉文化,随后,元朝逐步仿金制建立了强化中央集权的官僚制统治。迁都汉地, 1271 年营建“大都”,使北京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成为统一王朝的首都,行汉法汉制,重农重儒,建官学、设国子监。奠定了中央集权王朝的基本框架。
随后,继续攻战,并于 1279 年正月,在四川攻下了四川最后一个据点州合钓鱼山,二月又大败宋军,陆秀夫抱南宋最后一个小皇帝赴海自尽,元军消灭南宋残余力量,完成了统一任务。
第二节 元朝的政治
一、元朝的政治统治
元朝的建立和统一,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它结束了从五代以来的分立状态,即结束了辽宋、宋夏、宋金、宋蒙之间长期的对立和交争。元朝大一统皇朝的建立,对于中国民族关系的发展,对促进各民族的交往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它加强了中国同世界的联系和中西文化交流。
元朝建立后,在灭南宋的同时,忽必烈在汉人谋士刘秉忠( 1216 - 1274 )、王鄂( 1190 - 1273 )、姚枢( 1201 - 1278 )、许衡( 1209 - 1281 )等的影响下,逐步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国家机构和管理制度,以便加强对有悠久农耕文明历史的广大中原地区的统制。为了进一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忽必烈在确保蒙古贵族利益的同时,努力推行汉法。其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的制度措施主要有: ①建立行政机构:
②军事制度(萧启庆:《元代的军事制度》)
元朝的军事组织有两大系统:一是宿卫系统,宿卫军是怯薛军和侍卫亲军组成。主要保卫皇帝和两个京城。(士兵中一半为色目人与蒙古人,一半是汉人卫兵)忽必烈将怯薛扩编为宿卫,从管理系统上说,宿卫的各卫由独立的最高军事管理机构枢密院管辖,但枢密院不直接管理驻防在大都路以外的各省军队。驻防军从万户府中抽出,万户府对行省负责,而行省是文职官僚系统的地区行政机关。这种在地区一级的军、政权力交叉,其目的显然在于促进文武双方的合作。不过,紧急情况下,还需设行枢密院以镇压反抗等。 在管理屯田时,军、政管辖权也是交叉的。其中一些屯田和军户直属枢密院,有一些归大司农司或宣徽院或中书省。
军、政官僚系统合管的还有奥鲁,或称“军户”。军户最初归枢密院, 1268 年将这些军户的管理权较交给了地方文官。
军、政官僚系统的共同点是蒙古人强调世袭官职。高级官员可以荫补子,称为文官,武官的儿子在其父亲去世或退休,甚至升迁时可以继承他的职位。
二是镇戍系统,是镇守地方的军队系统。镇守地方的军队分为四种,其中蒙古军和探马赤军主要镇守“腹里”。南方则由蒙古军、汉军、新附军共同镇守。军事大权由皇帝和枢密院中的蒙古族官员控制。 ③法制建设
元朝建国后,很快便着手修订本朝法典。先后修成了《至元新格》、《大元通制》、《元典章》等法典,对维护其阶级统治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今天研究当时的社会历史也有重要参考价值。 ④学校教育和科举
这一时期学校教育的突出特点之一是推广蒙古文字及波斯文等民族语言教育,学校教育和科举均受政局影响,其发展规模和连续性大受影响。科举不兴旺,且有明显的民族不平等特点。学而优则仁的儒士集团受到冷遇,在官僚队伍中占很小比例。(见教材 P167 - 168 ) ⑤选官途径
二、元朝政权的性质
元朝建立后,为了确保蒙古族的特权和利益,确立了四等人制,从政治待遇(为官)、法律地位,经济负担等各方面强制推行民族压迫,民族分化政策。在推行民族分化的同时,为了巩固各地的统治,又特别注意拉笼和利用各民族的上层人物,因此,其政权的性质便是以蒙古贵族为首,包括各民族上层在内的封建统治阶级对各族劳动者的联合专政。 三、元朝的征战和对外用兵
忽必烈建立元朝消灭南宋后,皇族内部诸王争权夺势的斗争日益频繁。成吉思汗正妻生有四个儿子:即术赤、察合台、窝阔台、拖雷。他们本来都有资格继承汗位。成吉思汗按照本民族的传统为他们分封土地,各有各的势力,为日后互相斗争填下了祸根。先是窝阔台得汗位。在窝阔台儿子贵由为汗时,几乎爆发了内战。贵由死于行军途中,后由拖雷长子蒙哥为汗。(窝阔台、察合台两系反对,被镇压)。斗争的结果是蒙古国分裂为四个汗国。
忽必烈至元初年,窝阔台后王海都和察合台等的诸王等都不断和忽必烈的军队作战。甚至占领了和林。忽必烈年逾七十亲征,收复了和林。直到元成宗大德十年( 1038 、至大元年),漠北才最终全部平定。长期的战争维护了统一,有积极意义,但是战争消耗国力,也加深了内部的矛盾,加速了汗国的分裂。 此外,忽必烈还曾联合高丽攻打日本。至元 17 年,元政府组建了大规模战船攻打日本,遇到飓风,大败而回。
至元十九年至三十四年( 1282 年— 1293 年),元政府多次发兵攻打安南,攻下占城。由于北方人不 适应那里的气候,多染疾病,元兵死伤很多。至元三十一年( 1294 )忽必烈死,新即位的元成宗才下令罢安南兵。
此外,至元年间,忽必烈还三次下令征讨缅国(今缅甸),至元二十四年,“缅始平,乃定岁贡方物。”至元 29 年,又远侵爪哇岛,爪哇的统治者降元,后遭爪哇军反抗,只得退兵。
总之,忽必烈的对外用兵,带有侵略的性质。它给邻国人民带来痛苦,也加重本国人民的负担,给中国的各族人民带来苦难。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和其他国家加深了认识,这在客观上有一定意义。 四、元朝的疆域和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加强
元朝疆域辽阔,这里所讲元朝的疆域,是指元朝直辖区,不包括后来走上独立发展道路的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窝阔台汗国、伊利(又译为伊儿)汗国。史载:元朝疆域“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史称:汉唐为盛,但“幅员之广,咸不逮元”。“元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 唐朝原有的边疆地区的羁縻州县,在元朝几乎都同于内地,以往由少数民族政权统治的地区,也正式划入了元朝的版图。对不同地区元朝采取了不同的因地制宜的统治政策,进一步巩固了统一国家内各民族之间的密切联系。
1 .在岭(漠)北地区:相当于今天内蒙、新疆以北今天外蒙周围及西伯利亚直至北冰洋这一辽阔区域。大蒙古国时期,这些地域由蒙古国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元朝武宗时设岭北行省(今和林)。行省内无州、县建制,按蒙古旧有的千户、百户作行政单位,不设州县。诸王分地是漠北一类特殊的政区,有一定独立性。元政府在至元年间曾将大批汉军、南宋降附军(南人)、蒙古军民等调往那里,促进了当地生产力的发展。
2 .西北地区:名义上,元朝的疆域很辽阔,应包括四个宗藩国,但四化上汗国实际上呈独立和半独立状态。元朝直辖地主要包括今天新疆、青海的部分地域和甘肃大部。甘肃行省(原西厦大部分领土)在元朝地方官员的积极努力下,水利得到了恢复和重修,生产发展,人口增加。今天新疆地区,是畏兀儿人聚居区,元朝也设官府,置大都护、副都护等。置驿站,设屯戍,行交钞,计亩征税。并有不少汉人,在那里与回纥人共同生活。各族进一步融合,对开发大西北共同做出了贡献。 3 .西藏地区
唐朝时强大的吐蕃王国在 9 世纪以后由于内乱分裂了, 11 世纪时。(即北宋时),西藏地区佛教寺院势力发展壮大起来,寺院僧侣集团的政治、经济力量大大扩张,使地方世族首领转而投靠和依赖寺院僧侣集团。于是在西藏地区出现了各个佛教教派,各教派都以大寺院为中心,形成由住持统治的宗教小王国。如乌思(前藏)地区的噶丹派;后藏盛行萨斯迦派等等,搽里八派活动在搽里(今拉萨东南)等等。这种政教分裂、互相斗争的状况,直到 13 世纪中叶(南宋后期)才发生变化。
1239 年,蒙古派军进入乌思藏, 1244 年,如前所述,蒙古皇子阔端召见萨斯迦派首领萨斯迦,班智达公哥监藏(简称萨班),萨班带着他的侄子八思巴于 1246 年到达阔端驻地凉州。 1247 年,阔端与萨班议定藏地归附蒙古条款,(蒙古与西藏建立了宗藩关系),并由萨班致书乌思、藏、纳里(今阿里),各地僧侣首领,在萨迦派的带动下,各教派首领均归附蒙古。由于西藏政治上分裂,各地还有一些未归附的部落,蒙古对这些地区继续用兵或招降,直到忽必烈时代,才完成对西藏地区的完全控制。
至元六年( 1269 ),忽必烈封皇子奥鲁赤为西平王,以西藏地区为其封地,此后,西藏地区一直由奥鲁赤及其继承者受命处理。随着元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藩王权势削弱,西藏地区军民财赋由元朝朝廷设置的地方官府进行管理,并统辖于中央宣政院。宣政院的职能相当于一个行省机构,所以西藏地区不设行
省。宣政院和一般行省不同之处在于,在中央它可以直接向皇帝奏事,不必经过中书省,表明元朝统治者对西藏的重视。同时,根据西藏的特殊情况,忽必烈采取了扶植宗教势力,帮助自己进行统治的政策。“因其俗而柔其人”。他扶植率先归附的萨斯迦派,封该派新首领八思巴为国师(即帝师),命八思巴之弟萨斯迦寺恰纳统治西藏地区。
元朝政府在西藏地区设立了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设置都元帅、宣抚使、安抚使、招讨使等。前后藏又分 13 个万户,万户长以上的官员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元政府还在西藏设置驿站,调查户口、征收赋税、屯戍军队。总之,从元朝开始,西藏地区成为我国中央政府直接管辖下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西藏的政治制度和宗教制度,都由元朝中央政府所规定。 4 .在云南地区
两宋时云南为大理国统治。在灭南宋前,为了实施忽必烈从西南迂回包抄南宋的战略战术,蒙古军必须攻下大理。公元 1253 年,蒙古军在忽必烈率领下挺进到大理,并于 1254 年初灭大理国。至元十一年,元政府在大理国旧地建置云南行省,按内地制度,设置路、府、州、县。但除了行省主要由流官担任外,路以下各级官府机构中大部分任用土官,由当地土著民族上层人物担任,有品秩而不入流。云南行省辖区包括今天云南全省及四川、广西部分地区,以及泰国、缅甸北部一些地区。在这里,元朝进行有效的政治统治,实行屯田,推广汉族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文化,使云南地区真正与祖国内地统一起来。云南与内地统一为一体,对我国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发展,对云南地区经济、文化的进步,都有重大意义。 5 .台湾、澎湖地区
南宋时,澎湖已与泉州的晋江县确立了较明确的隶属关系。元朝进一步在澎湖设巡检司,管辖澎湖和台湾地区,并征收盐税。这是我国中央政府首次在台湾地区正式建立的行政权力机构。同时南沙群岛、西沙群岛等归湖广行省管辖,元朝政府也对那里进行了有效管理。 6 .东北地区
东北地区民族成分复杂,除汉族、蒙古族外,还有契丹、女真、水达达、兀者、吉里迷等众多民族或部族。 元朝在东北地区设有辽阳行省,下设七路一府,并建陆站 120 处。行省辖境东到大海(包括库页岛在内),东南与高丽接壤。州县主要集中在中南部诸路。北部诸族土广人稀,处于游牧状态,有五个军民万户府。汉人、蒙古人和当地的女真人,共同开发,促进了黑龙江下游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促进了各民族的融合。
总之,元朝是我国规模空前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进一步融合和交流,开发了边疆,巩固了国家统一,一个新的民族——回族这时在中国形成,对民族历史发展影响深远。蒙古族也形成于此时。 7 .驿站与急递铺
为了加强大一统国家的内部联系,保证中央对地方的有效控制,迅速传递信息,元朝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驿站和急递铺系统。
“站”一词来自蒙古语,在元朝它往往与“驿”合用,并渐渐取代后者,沿用至今如(车站)。元朝建立后,大力发展驿站制度,做到了“人迹所至,皆置驿传,使驿往来,如行国中”(《元史》卷 63 《地理志六》)“星罗棋布,脉络通通,朝令夕至,声闻毕达。”(《永乐大典》卷 19419 《站赤》)
元政府以大都为中心,修筑了四通八达的驿站,东连高丽,东北至奴儿干(今黑龙江口一带),北达吉利吉思,西通伊利、钦察两汗国,西南抵乌思藏(今前、后藏地区),南接安南(今越南北部)、缅国,范围之广,前所未有。全国共设有驿站(或曰站赤) 1500 处。分为水站、陆站等。
驿站主要为各级政府因公差遣人员服务,提供交通工具、住所、饮食、薪炭等,也用来运输官府物资,是当时最便利的交通体系。各站设提领、副使、百户、司吏等职,大站在提领之上复设有驿令。具体服务人员从当地百姓中签发,单立户籍,称站户。每站站户数目或上千,或数百,全国共 30 万户以上。 因公乘驿人员在要求驿站提供服务时,必须出示凭证。乘驿凭证主要有圆牌和铺马圣旨。“圆牌”专为军情急事遣使之用,由朝廷统一铸造,严格管理。佩戴圆牌的使者,享有择骑良马,兼程驰驿以至夺骑官民马匹等特权。一般差遣人员用“铺马圣旨”乘驿。铺马圣旨用蒙古文书写,标明起马数目,通常由中书省奏准,加盖御玺,颁发给诸王贵族和各级官府,并填写领受者名称,以限定在职责范围内使用。在重要城市或一些大的驿站,朝廷专设检查官(脱脱禾孙),专职稽查过往使臣的真伪,以及人员、物品是否违规。 急递铺是元代的官方邮递系统。每 10 里或 15 里、 25 里设一铺,每铺置铺兵五人,负责传递文书。 各级地方官府皆委正官一人提调。路置总铺,中央置总急递铺提领所。急递铺只递送公文,一般不送物件。所递公文皆经编号,逐铺传送,交接时必须办清登记手续,以备查验。传递速度规定为一昼夜 400 里,急件 500 里。铺兵腰系铜铃,持枪挟雨衣,夜则持火矩,赍文书疾行。沿途行人闻声让路,急递铺与驿站相辅而行,在大一统国家的管理方面,共同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三节 元朝的社会经济
一、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书上讲的户等和赋役制较详自己看)
在金元之际,即蒙古国时期,由于战乱,北方地区的社会经济受到了巨大破坏。忽必烈即位后,为了改变百姓流亡,土地抛荒的状况,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这些措施主要有:(见教材 P180 - 182 )
1 、设立专门管理农业的政府机构。如成立司农司,后改称大司农司,派劝农官到各地考察农业情况。并以招诱逃户,安置流民的多少,增加农业生产的政绩好坏来赏罚地方官员。 2 、保护农田,招集流亡,鼓励开荒。
3 、大力开展军民屯田。屯田主要是招募无业农民开垦荒地。
4 、兴修水利。在中央设都水监,地方设河渠司,专门主持兴修水利的有关事宜。张文谦、郭守敬在西夏故地,修浚唐来、汉延等古渠,溉田九万余顷。同时,还修筑了其他许多工程。
此外,元政府还多次下令减免租税。以上措施的推行收到了很大成效。“民间垦辟种艺之业,增前数倍”(《农桑辑要》卷首)。“凡先农之遗功,陂泽之伏利,崇山翳野;前人所未尽者,靡不兴举。”忽必烈在位三十余年间,北方基本未发生大的自然灾害,农业生产遂得到了恢复发展。主要表现在: ①人口增加:
中统三年( 1262 年),北京地区户数为 1476146 ,每户以五口计,共 700 余万口,还不到金代人口数的 1/6 。由此可见战乱对人口造成的破坏。至元十三年灭宋后,江南户口变化不大,这时南北户口相加是
11338370 户,共 5600 余万口。到至元十三年,全国统计户数已达 14002760 余户,约 7000 万口。估计元朝最高人口数字在 8000 到 9000 万之间,与宋金对峙时期的口数相去不远。②不同地区粮食产量有所恢复和提高,由来已久的南、北方经济差异,在元朝进一步加大。南方江浙、江西、湖广三行省的税粮总数占全国一半以上。其中仅江浙一省即超出全国的 1/3 。③边疆地区农业的发展是元朝前期在农业方面取得的一基主要成就。如漠北、云南等地。 二、手工业的发展
元朝手工业在宋金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其中,官营手工业尤为兴盛。 1 、官办手工业的发展 2 、私营手工业的发展
三、商业的发展和城市经济的繁荣。
元朝政府十分重视商业,实行重商政策。对许多重要商品,如盐、铁(包括铁器)、贵金属、茶、酒、醋等,采取专利垄断政策,或由国家直接经营,或将经营权转卖给商人,国家抽分其利。对一般民间贸易征收商税,大体三十取一。贵族、官吏、寺院也依靠其政治特权积极参与经商活动。其中斡脱商人(即为蒙古贵族经营商业和高利贷的西域官商)最为活跃。政府与贵族官僚频繁卷入经商活动,促进了商品的繁荣,同时又使这种繁荣带有畸形色彩,正常的民间商业活动受到一定破坏。斡脱倚势横行,靠高利贷牟取暴利,导致很多负债人倾家荡产,还激化了社会矛盾。尽管如此,由于大一统局面的重建,交通运输发达等因素,元朝商业仍然取得了显著成就。其表现如货币方面:元朝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将纸币——钞作为主币来发行。中统元年( 1260 )十月,发行中统元宝交钞,简称中统宝钞或中统钞。面值从 10 文到 2 贯,共分 10 等。习惯上称钞 1 贯为 1 两; 50 贯为 1 锭;百文为 1 钱, 10 文为 1 分。中统钞以银为钞本,法定比价每钞 2 贯(两)同白银 1 两。中央设诸路产钞都提举司,总管货币发行事宜。地方上各路设交钞库(也称行用库)为兑换机关。纸币轻便,易于携带,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促进了商业的发展。有不少商人靠经商致富。 元朝的对外贸易十分发达。
自中唐以来逐渐衰落的中西陆路——丝绸之路上的商业贸易重新兴盛。不仅旧有的交通线再次畅通,而且还开辟了一些新商路。如由漠北经阿尔泰山西行,以及由南西伯利亚西行的道路等。元朝通过钦察汗国与欧洲建立贸易联系,通过伊利汗国则可沟通阿拉伯及小亚细亚心中西方陆路。交通线之复杂,商旅之频繁,都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海路贸易的兴盛尤有过之。元沿宋制,在南方一些主要港口设立市舶司,管理海外贸易事务。忽必烈一朝先后设七市舶司,后来,到元中期合并为泉州、广州、庆元(今宁波)三处。其中泉州是当时东方第一大港,因生长刺桐树,在世界上以“刺桐城”著称。至元三十年( 1293 年),元廷颁布市舶法则 20 余条,规定外贸货物十分抽一,又另抽 1/30 为商税。
对外贸易不仅活跃了国内市场,也给元朝政府带来了巨额收入。
国家的统一,交通的便利南北水运系统的整理和海运的开通,、货币统一,手工业的发展,使元代商业空前发展繁荣其主要表现在:①大城市的繁荣发展。如大都“汗八里”是当时全世界著名的经济中心之一。
来自东欧、西亚、非洲、日本等东南亚各地的商队,使团纷纷来到大都,使大都的国际商贸活动频繁。由于领土的空前辽阔,国内各地运往大都的货物也空前繁多,大都城内商贸发达。除大都外,沿国内陆路交通干线,还兴起了一系列新的大中城市。杭州等旧有城市继续繁荣,在新交通干道或水运沿线又兴起了一批新的工商业城市、城镇。如淮安、临清、济宁、松江、太仓、直沽等。云南、西藏、漠北均纳入了全国统一的商业网。沿着运河和长江(水运干线),原有的商贸城市仍非常发达。在南宋沿用海城市发达的基础上,由于元朝统治者开放的海洋意识,沿海城市继续发展,其中泉州跃居第一。
元代商业的发展与统治者的“重商政策”有很大关系。其重商政策:一是降低商业税率;二是不限制官僚贵族经商;三是积极招徕外商。不但鼓励私人经商,政府也组织商船队兼营海外贸易(行泉府司)。市舶收入很可观。也有些不利于商业发展的政策:如专卖法放宽,专卖乃至农具等。盐课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一半以上。
在商业高度发展的同时,元朝的高利贷商业了大为兴盛。早在成吉思汗时代,蒙古地区就出现了高利贷。最初,由蒙古贵族提供本银,委托中亚木速蛮(即伊斯兰教徒)商人经营商业,从中生收高额息银。利息很高,被称为“羊羔息”、“羊羔儿利”。当时经营高利贷的中亚商人称斡脱,因此,高利贷钱便称“斡脱钱”。
建元朝以后,政府设立了斡脱户,设立斡脱总管府( 1267 )、斡脱所( 1272 )、斡脱总管府( 1283 )等机构,为斡脱商人提供种种特权,他们可以不服差役、不纳商税。后来,凡用官本从事高利贷或其他商务活动的,都一概称为斡脱,词意已不限于中亚商人了。当时除斡脱钱外,寺院、官府、地主们都兼营高利贷。高利贷的盛行,加速了阶级矛盾的激化。
第四节 元朝的社会矛盾及其灭亡
一、治国方针存在的问题 1 、汉法推行的停滞:
忽必烈曾推崇汉法,并建立了元朝,但是,推行汉法的方针一开始就是不彻底的。因为,蒙古贵族在新王朝的统治地位是依靠民族特权来保证和维护的,如果彻底推行汉法,势必取消这一类民族特权,这当然是蒙古贵族所反对的。因此,以忽必烈为代表的蒙古上层统治集团,在完成统治重心的转变,大体上仿照中原王朝以往的作法建立了一套典章制度以后,迅速向保守的方面转化。他们对推行汉法的工作采取消极态度,拒绝改变一些蒙古族原有的落后制度。不仅如此,他们还热衷于对外穷兵黩武,对内搜刮财富,使元初刚刚缓和的社会矛盾很快便激化起来。
忽必烈早在即位之初,已将王朝的创建原则定为“祖述”(继承蒙古旧制)和“变通”(进行汉化改革)。他曾大力引用汉族上层人士参预政权。但是 1262 年(中统三年)爆发的李璮叛乱,增加了忽必烈对汉人的疑忌情绪,因此,另一支政治势力——色目人官僚集团乘机崛起。汉人在政权中的地位迅速下降。一般由蒙古人为长,其下参用汉人和色目人。有影响的汉人纷纷被从要职上排挤出来。随着政权的渐次稳定,有关汉化的重大举措屡议屡置,悬而不决。如科举。如修订法典迟缓等。 2 、蒙古旧制的大量保留
由于推行汉法的停滞,大量阻碍社会进步的蒙古旧制,因为牵涉到贵族特权利益,都在“祖述”的幌子下被保存下来。其主要内容有:
①投下制度。 ②斡脱制度。 ③赐赉制度。 ④怯薛制度。
⑤达鲁花赤制度、札鲁忽赤制度等,对地方政治、对司法体制均有破坏作用。 3 、频繁的对外战争:
蒙古贵族一向把对外征服视为天职,忽必烈也继承了这一传统,他在完成灭宋,统一中国的事业后,并未偃兵息武,而是继续对外扩张,先后对东亚、东南亚一些国家发动了战争。如至元十一年攻打日本遭遇台风而大败回,后,又在至元十八年特设征东行省(日本行省),负责其事,兵分两路 14 万人, 4400 艘战船,也是因日本防守严密、再次遭遇台风而大败,得还将士仅 1/5 。
向南,则有两次对安南(今越南北部)发动战争。也以失败告终。又将征伐矛头指向爪哇。缅国,占城(今越南南部)等。
频繁的战争,超出了尚未完全复苏的社会的承受能力,激化了社会矛盾。 二、元朝中后期的统治危机:
大一统的完成,是元朝国运的顶峰。与此同时,中衰的因素已逐渐孕育起来。前代大一统王朝在统一后,往往都统历一个上升阶段,鼎盛时期持续较长,被史家称为“盛世”。但在元朝,这样一个较长时间的“盛世”并未出现。大一统带来的各种促进经济发展、文明进步的有利条件,在元朝并未得到充分的利用。汉法推行的迟滞和蒙古旧制的大量保留,使统治集团与被统治地区之间的文化差异长期难以弥合。统治者的苛剥敛财和对外战争等都促使统治危机在元朝过早地出现了。(其表现就是至元年间江南就爆发了一系列大小规模的反元起义)。 1 、政治危机:
①元朝的政治危机首先表现在统治集团内部的激烈斗争。 ②其次,大臣专权局面的存在。
③其三,皇帝的怠政和权臣当政,其恶果便是政风极度腐败。 2 、社会结构、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 A 、民族等级制度 B :南北方土地关系的差异 C :生产关系的倒退
3 、财政危机:
与其他王朝类似,元朝在中后期,也长时间为财政问题所困扰,财政开支巨大,入不敷出。而同其他王朝相比,元朝的财政支出制度尤为混乱,缺乏章法,表现出比较明显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财政开支的主要名目也多少带有一些自身的特点。 ①皇室费用的支出相当巨大。 ②元朝财政支出的另一大项是赏赐。
③此外还有一些重要的财政支出项目,如军费、官俸、赈济等。 三、元朝的覆亡 1 、动荡不安的社会局势
从成宗即位到顺帝在位时期,元朝的统治大体上一直维持着稳定。但在稳定的表象之下,社会又始终孕育着动荡不安的因素。其主要表现就是,各地的武装反元起事绵延不断,并且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先后在江西赣州、广西、江南、西南、河北沧州、江西宁都州等等地方都有较大规模的起义反抗。 顺帝在位初期,权相伯颜把持朝政,此后,地方政局不稳的状况日益严重。起义更多。虽有脱脱为相时略加整顿,但已无法挽回颓势。
在此期间,自然灾害也更加严重。黄河决口使河黄河中下游南北广大地区均受其害,不仅加剧了社会动荡,而且使元朝财政收入大减(殃及运河漕运及治海盐的生产)。为了挽回财政收入,元廷采用大臣建议,发民工 15 万、戍卒 2 万开始整治黄河,工程持续数月,从至正十一年( 1351 )四月至十一月完工,河归故道。
这次工程就治河本身而言是成功的,但把民不聊生的穷苦百姓集中在工地上,又为反抗活动的策划和宣传提供了便利条件。
由于上述原因,这次治河工程遂与至正十年的变更钞法之举共同成为元末大起义的导火线。 2 、白莲教与反元大起义的爆发 3 、元末的中枢政局
在各地反元浪潮的冲击下,元朝的统治已处于风雨飘摇之中。江淮的动荡局势阻断了南方赋入的征收和北运,中央政府财政已无法支撑,大都一带的粮食供应更成为一个严重问题。加上饥荒和疫病流行,百姓大批死亡。
同时,最高统治者元顺宗却长期怠政,沉溺于游宴淫乐。皇帝不作为引发了皇后与太子及其他拿权大臣之间的权力倾轧。顺帝在位后期,宫廷斗争又与军阀矛盾交织在一起。在元末大动乱中,以结寨自保的地主武装“义兵”为核心,在北方形成了几支新的军阀集团。不同集团之间互相残杀,北方局势一片混乱。此时,新崛起的红巾军别支朱元璋已统一南方,对内江不断的元廷发起了最后致命的一击。
4 、元明嬗代 。
第五节 元朝的文化
一、哲学
由朱熹集其大成的程朱理学,在金元之际北传。金朝儒士最早是通过南宋使臣的出现得见南宋理学著作的。大约在 1219 、 1220 至 1232 年间,张九年的《道学发源》在金境公开刊布。蒙古窝阔台时,蒙古军伐宋, 1235 年灭金之次年,行中书省事杨惟中及其僚属姚枢随军攻南宋,受命在俘虏中搜求儒、道、释、医、卜及酒工、乐人等百工技艺之人,“凡得名士数十人,收伊洛诸书送燕都。其中,攻下德安(今湖北安陆),分贡进士儒士赵复被俘虏到北方,蒙古大臣杨淮中遂于燕京创设太极书院,延请赵复在其中任教。赵复本是理学信徒,人称江汉先生,他在大都的讲学、著述等活动,第一次使北方学术界比较完整地接触到了程朱理学的基本内容。此后,北方出现了一批理学家,其中许衡、刘因号称元朝前期北方两大儒。因此,赵复,被称为北方理学的开山祖。
理学在全国的广泛传布,是和忽必烈的兴学方针与许衡的学校制度分不开的。忽必烈一即帝位,便在中统三年( 1262 年)创设诸路提举学校官, 1271 年以后在京城及各地办学。许衡长期担任国子祭酒,编写了多种浅近的理学著作用于教学,大大扩展了理学的影响,被后人尊奉为朱熹道统的继承者。但他的功劳主要体现在对程朱理学加以简化、通俗化、普及化,缺乏创新与深度。刘因在其所阐述的理论重点上与许衡略有不同,但其学术造诣也不很高。
元灭南宋以后,理学著述大批流入北方,对旧学风冲击很大。在此前后,元朝的学校制度逐渐定型,“一分一社皆有学”。更进一步推动了理学在全国范围内统治地位的确立。元朝学校制度的基本内容是许衡任国子祭酒时制定的,教读之法完全取自朱熹。元朝地方学校继续兴盛,至元二十八年诏令江南诸路儒学和各县学内普遍设立小学,后又推广至全国。“由京师达于郡邑,海隅缴塞,四方万里之外,无不立学。”(黄 溍 《金华集》卷 9 ,《重修绍兴路儒学记》)私人所办书院的数量也大为增加。元朝政府对地方学校(包括书院)的控制和管理相当严格,其学制基本模仿国学规制。书院山长由政府任命,遂使书院官学化,成为州县学之补充。于是,程朱理学首先在教育界获得支配地位。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等成为统一教科书,对整个社会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大。
理学对学校教育的影响,直接导致它在后来开设的科举考试中确立了官方学术的地位。元儒对经书的进一步注释,对明初修《四书大全》、《五经大全》奠定了基础。
元朝的理学,虽在学术上没有明显创新。但也有其时代特点,其较有特色的地方是:调和朱、陆的倾向或称“朱陆和会”。南宋末年,程朱之学大行于世,但同时陆九渊的心学派影响也未减弱,陆九渊创所谓“心学”,认为“万物皆备于我”,“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他标榜“存本心”,这样,则此心自灵,先天而无所不及的理也便自明,从皆可循此而致圣贤,以此六经皆我注脚。其易简工夫,批朱学为支离事业。二者争论的焦点在于“尊德性”与“道问学”的先后问题。其中朱熹后学吸纳了不少陆九渊心学的观点。
如朱熹强调读书穷理,由博返约,常人为之难以统御,往往失之支离。其后学遂有援引陆九渊“发明本心”之说以救其弊者,这在元朝中后期的南方学术界颇为常见。南宋后期,陆九渊的弟子章节夫,兼取朱陆之异同,由朱入陆者首推汤巾(晦静)及其子汤汉(东涧)。最著名的当属吴澄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吴澄
在师承上与朱熹有传承关系,毕生钻研诸经,著述繁富,其学术成就在元代理学家中当居首位。但同时他对陆九渊也十分敬仰,推崇他发明本心,“反之于身,„„不待外求”的修养理论,希望吸取陆学合理因素,在传授朱学过程中用作方法论的补充。
另一方面,陆学传人兼采朱学者也不乏其例,意在吸取朱学缜密、笃实之功,以补陆学空疏弊病,如史蒙卿、郑玉等,另有程端礼著《读书分年日程》,以博学穷理为原则指导后学读书,循序渐进,本末有序等等。
元朝(南方)理学界调和朱陆,折衷理、心,可以看作从宋末理学到明朝心学此消彼长的过渡状态。也就是说,元朝的理学在宋、明之间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 二、宗教
元朝由于疆域辽阔,民族复杂,其统治者阶层本身又有较浓厚的宗教信仰基础,所以,其宗教政策具有明显的开放性。兼容并蓄。
蒙古人最初信仰多神的原始宗教萨满教,后来在对外征服过程中,统治者接触了更多更加精致的宗教,他们认为,这些宗教都能凭借各自的不同途径,与“长生天”对话,为大汗“告天祝寿”。由于这种观念,也出于统治更多不同民族的政治需要,统治者对各种宗教采取了兼容并蓄、一律加以护持的政策。入元以后,蒙古皇帝最终皈依了藏传佛教——喇嘛教,但同时对汉地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犹太教等都不排斥,允许其合法存在和传播。 1 、佛教:
( 1 )喇嘛教(喇嘛者,同梵语之“都多罗”,乃上者之义,用以称“长老”之语)
( 2 )禅宗:唐宋以来,内地佛教宗派很多,大的主要有禅、教、律。“祥尚虚寂、律严戒行,而教则通经释典”。
入元以后,禅宗在民间广为流行。(北方流行曹洞宗、南方流行临济宗)。 ( 3 )白云宗
( 4 )糠禅(头陀教) 二、道教:
1 、全真教:(丘处机学于王重阳)
全真教创始人是金初咸阳人王喆,又名中孚,字知明,“任气而好侠”,应文、武科举均未成,于是概然入道,以佯狂垢圩之行,惊世骇俗,人称王害风,自号重阳子。有七六弟子(丘处机为其中之一)号为七真。田其庵名全真,故其徒皆号全真道士。其教很风行,徒众遍及河北。(创于金主完颜亮时)。他们自造的师承关系为:老子――(汉)钟离权――唐进士吕岩――(南宋)辽进士刘操――宋之张伯端――石泰――薛光道――陈抩――田玉蟾――彭相――(北宋)岩――金之王喆――七弟子。
全真道所长通过苦行与忍耐,摈去一切物欲忿争,就可以返其真元。即“绝利欲而笃劳苦,推有余而贵不争、要归清静无为而已”。以苦行来折欲是全真所标榜的修持要义。
(金初战乱与民族压迫下,北方汉族人民消极逃避的产物,同时也是对北宋末道流批判的产物)。 2 、正一教(张宗演传其祖道陵之学) 3 、直士教(郦希诚学于刘德仁) 4 、太一教(萧道辅学道于萧抱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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