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交底工种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清荷园12#综合楼 混凝土工 施工单位 工序名称 LJA4-1 潍坊昌大八分公司 混凝土浇注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2、采用泵送混凝土进行布料时,严禁位于泵管出口前方及90度弯管外弧前方部位进行操作。泵管进行接管时应随时对其进行检查,管壁磨损严重者应及时做报废处理。 3、用塔吊、泵管组合浇捣混凝土,在塔吊放下料管时,临边操作人员应主动避让,并不得背立于临边处,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泵管碰人坠落。泵管接好后应对关卡螺栓及时进行复检,防止构件松脱伤人。 4、离地面2m以上浇捣过梁、雨篷、小平台等,不准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5、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必须经过二级漏电保护,电源线不得有接头,观察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操作振动棒时应戴好绝缘手套。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6、混凝土浇筑时,施工面上的小型工具及泵管、卡子等杂物严禁随手搁置于外脚手架上,以防止坠物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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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交底单位存,一份接受交底单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