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
酒泉四中 九(15)班 张璐
“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而不立”。作为一名现代法制社会中的合格公民,需要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同下棋,打球一样,国家的治理也需要规则。一个个与法律紧密相关的词语,频繁地回响在我们的耳畔,一部部与时代发展,社会进步同行的法律,融入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辉煌乐章,表达了国家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一个现代化的
社会,必然是一个法治完备的社会。世界各国现代化发展的经验表明,现代化应该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完美统一。离开了法治建设的现代化,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就没有可靠保证。
一个学生问法学教授:“怎样才能成为一名公正的法
官?”
教授说:“我很忙,你先替我办一件事,我要做一件
衣服,你去布店给我买块布料。记住,那老板最爱缺尺短寸,因此要自己量布,千万别让他碰,你回来后,我告诉你问题的答案。”
学生很快把事情办妥,教授用尺子一量布,发现多了
三寸,就问:“你多买了三寸?”
学生说:“没多买!我怕您吃亏,量的时候手非常松。” 教授非常严肃地说:“这就是答 案。法律是一把尺
子,如果你不能公正地测量,你就不是一个好法官。”
这篇小短文就很好地反映了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不要总是抱着贪一些小便宜的心理跟法律硬碰,否则受伤的往往是你自己。
“对一个被羁押的人来说,自由是最宝贵的,对一个
行将被处死的人来说,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刚18岁,绚丽年华因罪恶不得不随风而逝,回想过去,自己玩世不恭,给社会造成极大危害,对人民犯下弥天大罪,给家庭带来无尽痛苦…假若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遵纪守法,重新做人!”
这是一个年轻死囚的决笔,字字句句饱含着愧疚与悔
恨。他跨入成年门槛仅3个月,就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多么可悲啊,法律对每个人都是公平,公正的。做一
个合格的公民,养成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不要做一些让你终身后悔的事。
(指导教师:王妍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