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公司方案
一、 合资双方为: 甲方:中国乒乓球协会 乙方:湖南广播影视集团
二、 股权分配和投资
甲方:不投资,占50%(30%干股+20%自然人股) 乙方:投资300万元,占50%。
三、 董事会成员
▪ 甲方两名董事,乙方两名董事,董事一名 ▪ 董事长由乙方出任
▪ 董事会成员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不在公司拿薪水.公司重大决策必须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细则在公司章程中制定)。
四、 性管理
▪ 甲方委派专人成立“中国乒协业余选手积分制”(简称“积分制”)管理小组,制定性管理条例。
五、 经营范围与权利
▪ 合资公司将全权代表中国乒协推广、经营“积分制”,并独家拥有其所有相关商业开发权利,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会员发展,广告,会员服务等。 ▪ 合资公司将独家拥有“积分制\"会员的个人信息及相关商业开发权利.
▪ 未经合资公司的许可,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无权将“积分制”的名称和标志用于商业用途。
▪ 合资公司收入包括:会员费(扣除地方协会、俱乐部应得部分),广告收入,通过为会员提供服务所得收入。
▪ 合资公司将不再向甲方或乙方上缴管理费。甲乙双方将通过公司分红获取经济回报。
六、 经营团队
▪ 总经理由乙方委派。
▪ 将公开招聘常务副总经理一名.
▪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七、 办公地点 长沙、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