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监理细则 版次 编制 日期 A 批准 日期
一、总体建筑概况:
北侧临民生路,地上三层,无地下室,建筑结构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电气工程主控范围及要点: 1、6/0.4KV变、配电系统; 2、电力系统;
3、室内、外电气照明系统;
4、综合布线系统(电话、计算机,不涉及网络设备); 5、火灾自动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6、电视监控系统; 7、有线电视系统; 8、电梯安装调试系统;
9、防雷保护、安全措施及接地系统; 10、 11、
有线广播系统 会议扩声系统
二、编制依据:
本细则是根据建设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及国家颁发的各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建筑电气设计手册等编制。
三、 监理职责:
1、 审查承包单位有关施工组织设计,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实施。 2、 检查电器预埋管、线、各种构(配)件,设备的质量合格证书,检验
报告和实验资料;监督承包单位对主要材料按规范进行复试。不合格的材料(产品)严禁使用。
3、 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未经监理公司验收签字,承包单位不得进
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 组织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签证及单项工程的竣工初验,提出质量等
级意见。
5、 提交电器安装分部工程监理总结报告,参与单项工程验收。
6、 参与有关设计修改、施工技术核定,合理化建议等项技术工作的洽商。 7、 当承包单位违反承包合同、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
程时,监理有权制止施工行为,并要求纠正,纠正后监理检查认可,才能准予复工。
8、 协调处理施工中的一般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对重大事故及时报告业
主及有关部门,并参与事故的调查研究和处理活动。
9、 在工程保修期内负责定期回访鉴定质量问题责任、报告业主单位,督
促承包单位修理,并做好保修签证。
四、安装工程监理实施要点
1、施工单位应报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水暖,电气,通风与空调)和质保体系中各级质量检查人员,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名单及上岗证书,施工员必须固定。
2、施工单位在承包范围内,如需转包安装工程中部分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提前一个月申报,经甲方同意,转向的施工单位资质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审查和认可。 3、对工程所需的设备,安装材料等质量认可要求:
(1)选订产品的供货渠道或生产厂家,应经甲方和监理方咨询商定认可,设备和材料的生产单位宜选国家定点生产厂或守信誉守合同的企业,必须采用全新产品,严禁采购“三无”材料等假冒伪劣产品。
(2)对设计指定生产厂的设备,如需更改应书面通报设计单位。
(3)安装单位应在一周内向监理方提供进场设备的产品规格、性能和技术说明书,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质保书,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出厂核验合格证,质保书,产品的等级证书;必要的产品需具有有关部门签证的安装使用许可证,以及产品的复印件。 进场设备必须证货一致,经检查认可方可用于工程。
(4)安装单位对进场设备及附件的质量和数量应及时自查,发现质量问题和缺
件尽快向供货单位交涉解决并通报监理方。
(5)对进场设备发现证货不一致,或有重大质量问题,监理方有权令其退货不得安装。发生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订货单位负责。
(6)根据有关施工规范要求,需进行试验的设备,安装单位应提供试验记录, 或试验报告,方可进入工程安装。
(7)甲供设备也应及时向监理方和安装单位提供技术证明书,安装技术标准,安装施工单位根据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及时复核。
五、安装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
1、安装项目部应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排出季度形象进度计划以及月度施工计划,报送监理方、甲方和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有责权协调总施工进度。 2、安装人员根据施工计划排出材料进场计划报送监理和甲方。
3、对设计图纸中不明确之处应提前15天以联系单形式发给设计或甲方,经签复后方可施工。
4、该工程项目中,采用的安装器具、材料中生产厂家对安装有特殊要求的,安装项目部应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以书面形式下发给班组。
5、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安装项目部的施工员、质量员应特别重视各分项工程的保证项目和基本项目的自查自验工作,监理方可以抽检和全检,发现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6、严格隐蔽工程验收,对隐蔽工程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安装项目部应立即整改并及时做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经监理签字认可。隐蔽工程记录应抄送监理方。 7、各系统进入调试阶段,安装单位应提交各系统调试方案,经设计、甲方、乙方及有关职能部门和监理共同商定后方可进入调试。
8、根据“施工合同”及施工常规,总包单位不仅对施工进度技术搭接要进行协调,而且对安装质量也要监督。土建与安装二项目部要注意安全生产而且相互要爱护建筑安装的成品。
9、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精神,安装项目部要分段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
10、工程安装施工必须符合人防要求。
六、安装工程各分部施工质量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电气施工
1、设计图纸总说明提及未尽事宜按国家标准《建筑安装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303-2002》规范进行施工,如: (1)电气线颜色必须按规定颜色安装:
——三相:A—黄色,B—绿色,C—红色,零线或中性线N—淡蓝色; ——安全用接地线PE为黄和绿双色;
——用双芯导线或双根绞线连接的交流电路为红黑色并行; ——直流:正极—综色,负极—兰色,接地中心线为淡蓝色。 (2)消防按消防技术标准规范汇编施工
(3)按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中有关章节要求操作
2、管子穿线前,管子二端出口孔应装保护口,方能穿线,不使导线绝缘层破损,引起短路。
3、电气管、消防电气管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4、导线穿管后,每根导线必须有明显标志(编上号)便于检查施工。 5、开关、灯头盒的预埋水平和垂直位置及深度与平整度要提高施工质量,允许误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6、配电柜、动力箱、照明箱、控制箱等应附另件、组件、部件生产厂家的有效合格证和许可证、说明书等,确保优良工程。
7、隐蔽工程记录、材料变更、工时签证单等联系单(必须分类编号)监理会签后,必须在三日内送一份监理方存查,如误期,监理方有权拒签。
8、工程质量控制 (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a)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 b)审核分包单位的技术资质。 c)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d)审核材料半成品的质检报告。
e)审核工序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f)审核设计变更修改图低。
g)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质量技术签证文件。 (2)质量监督与检查
a)检查内容:开工前的检查、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验收,跟班或跟踪检查。
b)检查方法:目测法(看、摸、敲、照),实测法(靠、吊、量、套)及试验检查。
(3)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
措 施 内 容 督促施工单位按国家标准GB/T19004-92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组织措施 进行质量职能分配,明确质量责任分工 实施质量审核制度 设计图纸及技术交底 技术措施 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 检查工序部位的施工质量(巡视、旁站、抽验和验收) 质量验收和质量评定 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 管理措施 建立质量信息的文字、报表、图象资料和管理办法 质量信息的数理统计分析 建立质量管理的奖、惩制度 (4)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要点及手段
a)针对监理项目的具体情况,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可按下列表内容组织实施:
工 程 项 目 质 量 控 制 要 点 ·位置(轴线及高度) 基础工程 (防雷、接地) ·外形尺寸 ·焊接数量、长度、牢固度 ·地下管线预留孔及预埋 控 制 手 段 测量 测量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变配电设备、位置、标高、线路连接 ·屏柜、附件及线中安装 室内电气线路安装工程 ·配管 ·穿线 ·桥架安装 ·电缆数量 ·绝缘、接地 配电箱开关及灯具 电梯 配电线路 强弱电及防雷接地 电视电话 自动控制 消防报警 网络计标机 防雷接地均压环等电位设施 观察测量 观察测量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手拉、观察、测量 观察测量 观察测量 现场检查 检查调试 现场检查 参与调试 检查调试 现场检查 检查、测量 检查、测量 以上项目:按照国标进行检查、控制及活动。 b)电气工程现场检查项目:
检查设备及材料的合格证及外观,检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的测试记录,检查绝缘电阻值的测试记录,以及相应的隐蔽工程验收和电气设备的调整试验及运转 电气工程 (含弱电部分)
2009-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