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细则
(经2005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为落实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协调发展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以指导学院实施课外培养活动,考核和管理学生课外学分。
课外培养被分为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技能培训、实践活动等四个方面,要求学生在至少两个方面共计取得8个学分方可毕业。
本科课外培养计划由各学院(部)教学办、学工办负责组织,各系(室、所)配合实施。学校根据各学院实施情况,在每年年终考核时按学生人数和实施质量计算相应教学工作量。
学院教学办在每学期开学初对所有本科学生取得的课外学分情况予以通报,学工办就相关工作予以布置、动员。学院教学办、学工办在放假前两周对所有本科学生取得的课外学分、相应的考核依据进行统计、存档,并由教学办对取得的课外学分进行汇总。
有关本科课外培养计划的具体要求见下表。 1.科技活动 内 容 参加老师科研课题 开展科研专题调查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进行科技讲座 撰写科研报告 听学术报告、科技讲座 参加科技制作、科技竞赛 编制CAD、CAI等课件或软件
学分 学年 2-4 1 1-3 1 1 1 1-4 2 2-4 1-4 1-4 1-4 2-4 1-4 2-4 1-4 考 核 方 式 提交论文或科研报告、成果说明等(完成工作量10%,计2学分,40%,计4学分,附老师证明) 提交调研报告(3000字以上,附教师评阅意见) 提交发表论文的杂志封面、封底、目录、论文的复印件(第一作者3学分,第二作者2学分,第三作者1学分) 提交指导教师推荐书和讲座的讲稿(要求在30人以上的听众面前主讲1小时以上) 提交3000字以上科研报告(附老师评阅意见) 提交3000字以上的总结(附参加3次以上的笔记复印件) 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作品获国家级奖4学分,省部级奖3学分,校级奖2学分,推荐校级或院级奖1学分) 提交用户证明(要求中等复杂程度、可实际应用) ··
组织单位 学院教学办 学院教学办 学院教学办 学院教学办 学院教学办 学院教学办 学院教学办 学院教学办 2.文化活动 内 容 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 学分 2-4 学年 2-4 考 核 方 式 组织单位 提交辅修证书复印件(2学分),提交第二专业学位证书复印件(4学院教学办 学分) 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校级奖1学分,省级末等奖2学分,末等奖以上按等级每级递增1学分,最高5学分) 提交5000字以上读后感(附教师评阅意见) 提交3000字以上读书报告(要求阅读课外书籍3本,附教师评阅意见) 提交证书(成绩)复印件 提交证书(成绩)复印件 提交发表稿件的复印件(发表1篇1学分,2篇以上2学分) 参加学科竞赛 1-5 2-4 学院教学办 马列著作、思想、理论学习 课外读书 1 1 学院学工办 1 1-4 学院学工办 英语六级 WSK、TOEFL、GRE 公开发表稿件 3 3 1-2 3-4 2-4 2-4 学院教学办 学院教学办 学院学工办 进行专题讲座 1-2 2-4 提供院级以上单位证明(在30人以上的听众面前主讲1小时以上,学院学工办 英文讲座2学分,中文讲座1学分)
3.技能培训 内 容 设计实验 参加专业等级考试 学分 1-3 2 学年 2-4 2-4 考 核 方 式 提交实验设计报告 提交证书复印件 组织单位 学院教学办 学院教学办 参加体育竞赛 美育活动(书画、摄影、集邮等) 1-5 1-4 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级5学分,省级4学分,市级2学分,学院学工办 校级前六名1学分) 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校院级1学分,省部级以上2学分) 学院学工办 1-2 1-4 ·65·
4.实践活动 内 容 社会调查 学分 1 学年 1-4 考 核 方 式 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提交社会实践报告(不少于3000字) 提交劳动记载和单位证明(要求参加校、院组织的公益劳动3次以上) 组织单位 学院学工办 公益劳动 担任学生会、团委、社团工作等 1 1-4 学院学工办 1-2 1-4 提供单位证明(院级学生干部学院学工办 1学分,校级学生干部2学分)
5.其它未定的课外活动,由学生本人申请,组织单位审核,教务处认定学分,各学院负责记载。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