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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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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全员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职责

1、水厂绩效考评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水厂绩效考评小组负责公司下达绩效目标的落实及相关指标和

工作完成情况的认定。

组长负责全面考评,考核小组副组长负责组织每日考评检查,当班

班长参加;副组长负责精神文明建设项目、安全、综治、绿化、创

建、宣传、劳动纪律、卫生、考勤、设备、操作等方面考评。

统计员负责记录。

维修班班长具体负责设备、操作规程执行检查、考评。

各班班长负责各班日常考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发现

问题必须上报,否则由瞒报者承担同等责任。

总值班人员负责当班值班时间段的考评。

3、水厂绩效考核小组每月班长例会组织对全员的上月月度绩效考核,

年终按公司要求进行年终绩效考核,将检查结果、考评结果全厂通

报,并及时上报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4、水厂全体干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核制度,实行群众监督,

发现干部违反制度的给予加倍的处罚,各班长可随时抽查其它班组,

发现违反考核制度的上报考核小组按考核制度处理。

二、考核体系

1、考核依据:公司下达纯净业绩考核指标及各目标责任书、公司相

关规章制度等。

年供水量:

万吨; 千瓦时 公斤 公斤

千吨水电耗:

千吨水氯耗:

千吨水矾耗:

水质综合合格率:100%

(1)、沉淀水浊度控制:4 个 NTU 以内的合格率占 80%,4 个 NTU 至

6 个 NTU 之间合格率占 15%,6 个 NTU 至 8 个 NTU 之间合格率占 5%,

每高于 1 个 NTU 指标一次扣当班加药值班人员 30 元,当班班长扣

20 元,超过 8 个 NTU 以上按公司水质事故处理。

(2)、滤后水浊度控制:0.5 个 NTU 以下的合格率占 70%(含 0.5),

0.5 个 NTU 至 0.7 个 NTU 之间合格率占 20%(含 0.7),0.7 个 NTU

至 1 个 NTU 以内之间合格率占 10%(含 0.8),每高于 0.1 个 NTU 指

标一次扣当班加药值班人员 30 元,当班班长扣 20,超过 1 个 NTU

以上按公司水质量事故处理。

(3)、出厂水浊度控制:0.5 个 NTU 以下的合格率占 60%(含 0.5),

0.5 个 NTU 至 0.7 个 NTU 之间合格率占 30%(含 0.7),0.7 个 NTU

至 1 个 NTU 以内之间合格率占 10%(含 0.8),每高于 0.1 个 NTU 指

标一次扣当班加药值班人员 30 元,当班班长扣 20 元,超过 1 个

NTU 以上按公司水质事故处理。

(4)、出厂余氯指标控制:0.5mg/L—0.7

mg/L 之间的合格率占

75%(含 0.5 和 0.7),0.4 mg/L—0.5 mg/L 和 0.7 mg/L-0.8 mg/L 之间的合格率占 15%(含 0.4 和 0.8),0.3 mg/L-0.4 mg/L 和 0.8

mg/L——1.0 mg/L 之间的合格率占 10%(含 0.3 和 1.0),因源水污

染较重余氯低于 0.3 mg/L 和超过 1.0 mg/L 以上的除外,每低于或

高于 0.1 mg/L 指标一次扣当班加药值班人员 30 元,当班班长扣 20

元,因余氯不达标造成水质事故按公司规定处理。

3、水厂员工实行岗位绩效工资考核。

三、考核指标

(一)、共性指标

1、班组关系不融洽,发现扯皮打架闹不团结的,扣当事人 100 元,

情节严重的按公司制度进一步处罚。

2、不积极参加公司及水厂组织的培训、学习及各项活动的每次扣当

事人 100 元。

3、凡发现各岗位人员(办公室、后勤、供水人员办事或巡查需注明

去向)无故不在岗超过 15 分钟的每次 20 元。

4、凡未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而迟到早退 1 小时以内的每次扣 10 元,

迟到早退 1 小时到 2 小时以内的作旷工半天处理,并扣 20 元;2 小

时至 4 小时的作旷工一天处理,并扣 30 元;4 小时至 8 小时的作旷

工一天处理,并扣 50 元;4 小时至 8 小时的作旷工一天处理,并扣

100 元;无故旷工的作停工处理,按公司制度处理。

5、认真执行年休报告制度,未履行报批手续擅自年休者,取消年休

资格并扣 50 元。

6、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假期间原则上运行班人员、节日值班人

员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除外),凡未经批准或临时请假扣 50 元。

7、所有在岗干部员工工作期间不挂牌上岗的每次扣当事人 20 元。

8、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酗酒上班、上班喝酒(包括长白班午餐

时间)、打牌的每项每次扣 50 元。

9、凡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按事故性质班长扣 50,责任人扣 100 元,

情节严重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罚。

10、凡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如串岗、打毛衣、游戏、聊

天等)或上班期间穿拖鞋、背心、打赤膊、穿高跟鞋或戴耳机听歌

的每次扣 50 元,发现工作时间的一次扣 100 元。

11、按照规定的时间认真做好各项运行记录、工作日志、维修记录、

巡查记录、报表、数据抄写等工作,凡发现不准时记录、记录错误、

涂改、虚假记录等问题,一次扣责任人 50 元。

12、经检查责任卫生、区域卫生、公开卫生、绿化卫生不合格的每

处每次扣责任人 20 元。

13、取水、送水、加药、制水重要岗位安全巡查时不签到或达不到

签到次数的每次扣 10 元(班长每班 2 次,维修值班 1 次),分管领

导水厂每天 1 次,主管领导水厂每月 4 次。

14、各岗位应按规定进行巡查点检并做好记录,各岗位值班当班人

员未按时巡检、漏检或只点检不巡查的,每次扣 10 元;

15、不礼貌、不文明接受上级检查的每次扣 50 元。

16、严格按照规定、规程使用、管理好各类工器具,出现故意损坏、

违规使用、丢失(因工作原因遗失的用文字说明并有 2 人以上证明

人证明)等除做出相应赔偿外一次扣当事人 30 元。

17、凡未能遵守公司、水厂关于空调、电视、照明等使用相关制度

者,每次扣当事人 20 元。

18、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每次扣 10 元。

19、各类物品、工具、器具、用具、档案、资料、材料等应按规定

存放、摆放,整齐、有序,凡混乱无序的每次每处扣 10 元。

20、各岗位实行现场一对一进行交,凡不按规定进行交接

班的扣人员每次 20 元。

21、禁止岗位人员相互换班,凡发现每次扣被换班人员 20 元。

22、所有外线、内线电话是为生产服务的,接听电话要礼貌、文明

用语,对用户反映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厂领导并做好记录,凡使用外

线或内线电话聊天或电话铃响时间超过 30 秒(特殊情况除外)无人

接听的每次扣当事人 20 元,因接听外线电话不文明用语被投诉影响

公司形象的每次扣当事人 50 元,并按公司制度予以处理。

23、私自使用专用工具(如绝缘手套、绝缘套鞋、高压领口棒、应

急抢险用品等)的每次 50 元。

24、所有带电(如开关、电动机、阀门电动头、电缆桥架等)物,

禁止水洗物(内墙墙壁等)严禁用水冲洗,凡违反的每次扣 50 元。

(二)、个性指标:

1、班长岗位:

(1)、认真履行班长职责,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

失职者,扣除当事班长 50 元,情阳严重者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2)、按照规定进行巡查、检查,出现异常应及时上报、处理,对

巡查检查不力、报告、处置不及时,管理不到位,扣除当事值班班

长 50 元。

(3)、班组员工思想稳定,积极投身企业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出现

一次到公司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的扣当事班长 100 元。

(4)、班组积极参加岗位培训活动,抽查员工应知应会时不了解岗

位常识或不熟练操作的扣当事班长 20 元。

(5)、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班组要有记录,记录不全或无记录

的扣班长 20 元。

(6)、班组之间要相互协作与配合,如因为不配合协作而导致工作

无法开展、影响工作进度、影响生产运行的,核实一次扣当事人 20

元。

(7)、当班人员出现违反制度,私自换班、不按规定关闭门窗和窗

帘、照明,清水库溢水,不按规定排泥、反冲洗和控制滤池水位的

每次扣 50 元。

2、报帐会计岗位

(1)、认真执行公司、水厂规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和纪律,按制度办

事,出现违纪违规行为一次视情节扣除当事人 50 元,情节严重者交

上级机关处理。

(2)、认真做好原始单据的审核,报销的原始单据必须按规定签字,

发现审核不严格、手续不完备一次扣除当事人 50 元。

(3)、认真登记好各项账目,做好考勤汇总,按规定制好各类发放

表,出现失误、错误,视情节一次扣除当事人 30 元。

(4)、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完成好其它事务性工作,工作

失误或不到位的一次扣除月 20 元。

(5)、做好日常的供水数据登记及公布工作,凡登记不完整或不及

时公布的每次扣 20 元。

3、统计员岗位

(1)、认真做好各项统计数据,保证及时、准确,为绩效考核及成

本量化考核提供依据,出现失误或错误者视情节一次扣除 50 元。

(2)、统计数据要及时上报厂长及有关领导、部门,出现数据漏报、

错报、瞒报、迟报等一次扣 50 元。

(3)、做好点检、考勤统计工作,保证公正、准确,出现失误或者

徇私情者一次扣 50 元。

(4)、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完成好其它事务性工作,工作

失误或不到位的一次扣除 20 元。

(5)、做好日常水质统计上息工作,凡统计不完整或漏报的每

次扣 30 元。

4、化验员岗位:(1)、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采样、检测,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公正性,切实履行好监测及对班检的监督职责,出现错误、汇报不

及时、袒护等现象一次扣 50 元。

(2)、若发现源水水质发生异常现象时,应及时与公司相关部门沟

通核准,并上报厂领导及通知运行班相关人员,否则每次扣 50 元。

(3)、每日对源水、沉淀水、滤后水、出厂水至少抽样四次,检测

余氯和浊度两项主要指标,并按公司要求予以公布,违反此条规定

者按项目每次每项扣 20 元。

(4)、认真做好水厂水质常规日常分析,填写相关报表,对填写不

完整、缺项的一次扣除 20 元。

(5)、每周对管网水取样一次(特殊情况除外),及时做好检测分析,

否则一次扣除 30 元。

(6)、所有药品、设备、用品、用具等应妥善放置、规范管理,出

现管理不善造成的遗失、混乱、中毒等事故,每次扣 50 元,情节严

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5、司机岗位:

(1)、认真做好车辆检查、保养、维修工作,保障车辆正常使用,

如因人为因素造成车辆故障等一次扣 50 元。

(2)、安全驾驶车辆,降低油耗,厉行节约,如有违规违章及浪费

行为每次扣 20 元。

(3)、做好车辆内外卫生工作,及时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整洁,否

则一次扣月 20 元。

(4)、服从公司及水厂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对不服从

工作安排者一次扣 50 元。

(5)、未经允许私自外出的或交与他人驾驶(公司规定的驾驶人员

除外)的每次扣 50 元。

6、维修班岗位

(1)、施工、维修现场必须明确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出现人身意

外伤害,每次扣当事人、现场负责人 50 元,情节严重者按公司相关

规定追究责任。

(2)、出现设备、工器具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一次扣责任人 50

元,并追究赔偿。

(3)、出现违规操作者,每次扣当事人 50 元;施工、维修质量不合

格,出现返工、浪费原材料等现象,每次扣现场负责人 50 元,参与

维修人员 20 元。

(4)、施工、维修必须填写对应的维修单,完备资料,否则一次扣

责任人 30 元;施工、维修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每次扣现场

负责人 20 元,参与维修人员 20 元。

(5)、明确各设备的维修责任人,制定详细的设备年度维修保养计

划,并严格执行,没有制定计划或因没有严格执行计划,影响设备

正常运行,扣责任人 30 元。如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设备完好率必

须保持 100%,否则扣责任人 20 元,影响到正常运行的扣 50 元。

(6)、及时处置设备故障,维修、保养必须及时,调试正常才能投

入使用,否则扣责任人 20 元。

(7)、全厂阀门统一由维修班负责管理,正常状态下,每月至少全

程开闭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否则每一台次扣责任人 20 元。

(8)、完成好日常巡查及突击巡查任务,明确巡查责任人,并填写

相关记录,完备巡查档案,巡查不到位、资料不全,一次扣责任人

月 20 元。

(9)、每日工作应该积极、主动、高效,工作中讲求团队精神,出

现消极怠工、不服从安排,懒、慢、散等状态者,一次扣当事人 20

元。

(10)、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突击加班、不服从顶班、值班安排,一

次扣当事人 20 元。

(11)、明确维修备件、工器具日常管理责任人,并建立管理台账,

及时盘点,保证帐物相符,出现问题一次扣责任人月 20 元。

(12)、工器具、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洁,并整齐归放到指定

位置,完成不好一次扣责任人 20 元。

(13)、油料等易燃易爆物料应存放到指定安全位置并分类、分开,

否则一次扣责任人 30 元,造成事故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14)、不按要求和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每次扣负责人 30 元,

当事人 50 元。

(15)、能完成高压断电、送电操作,遵守操作规程,对不能操

作者每次扣当事人 30 元。

7、送水泵房岗位:

(1)、负责清水泵及所属设备的一切操作和管理,确保供水安全,

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故障,每次扣当事人

30 元,如造成事故影响运行的每次扣 50 元。

(2)、负责参加设备大、小检修维修后的验收工作,并将运行情况

做好记录,此项工作不到位的每次扣当事人 20 元。

(3)、严格按照水厂规定控制出厂水压力运行,服从调度,及时与

各泵房沟通联系,并监控出厂水压力、凡发现不执行的每次扣当事

人 30 元。

(4)、严格执行巡查制度,随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压力、流

量、电流、电压等数据参数发生异常,应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因巡

查不到位或不及时处理、上报异常状况,每次扣当事人 20 元,由此

引发的设备事故每次扣 50 元,并按事故处理。

(5)、保证清水库的水位,如出现清水库低于保证水位、溢水,一

次扣当事人 50 元。

8、班检岗位:

(1)、严格按照要求和规定,在指定的地点取样,做好水质监测检

测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当事人 50 元。

(2)、与制水、加药岗位做好配合工作,根据检测结果及时通知加

药人员调整加氯、加矾并报告当班班长,出现失误,调整不及时,

每次扣当事人 50 元。

9、制水岗位:

(1)、负责管理反应池、沉淀池、滤池以及所属设备操作运行和一

般维修保养工作,并随时清除水面悬浮物,掌握好临时药剂的投放,

工作不到位一次扣当事人 20 元。

(2)、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滤池反冲洗,及时与泵房岗位沟通,保证

冲池强度、质量,节约冲池用水;严禁两口以上滤池同时冲洗;严

禁同时破坏两口以上的滤池进行真空,凡违反的每项每次扣当事人

50 元。

(3)、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控制滤池水位,水位控制不低于滤池排

水槽,凡发现低于排水槽或滤池露出滤料的每次每口扣 50 元。

(4)、严格按照源水水质控制化矾量,防止因浓度过低或过高导致

设备和加矾管道的负荷造成故障,影响运行,违反的每次扣 30 元。

10、加药岗位:

(1)、应熟练掌握加药设备的使用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因违反操作导致设备故障的每次扣当事人 50 元。

(2)、加药人员应对加氯设备定时巡查,觉察有氯气泄漏时,应迅

速使用氨水检测查出漏点,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如回巡

查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事故,一次扣当事人 50 元。

(3)、如出现办理氯管爆裂等突发事故时,应沉着冷静,争取在第

一时间关掉氯瓶出气阀;如无法自行处理的意外情况,应及时迅速

上报,凡不上报或自行处理不当的,每次扣当事人 50 元,如造成更

大事故,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配合制水和班检岗位做好加氯的调节,余氯的检测,因配合

不力导致水质不达标的每次扣当事人 50 元。

11、取水泵房岗位:

(1)、负责泵房所有设施的一切操作和管理工作,并进行日常维修

和保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因操作管理不当影响安全生产的,视

情节轻重,一次扣除当事人 30 元;因设备巡查不到位未能发现安全

隐患或发现隐患未及时处理或未及时上报影响安全生产的,一次扣

除当事人 50 元,造成事故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进一步处罚。

(2)、负责参加设备大小维修后的验收和维护工作,并做好维修及

运行情况记录,否则扣除当事人 20 元。

(3)、服从高度,随时监控水位、水草变化,并及时报告、清理,

否则扣除当事人 20 元。

(4)、运行人员严禁游泳、钓鱼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否则一次扣除

当事人 20 元。

(5)、制止外来人员在取水口周围游泳、钓鱼等危及设备设施及人

身安全的行为,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否则一次扣除当事人 20 元。

12、门卫岗位:

(1)、做好门卫安全保卫工作,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厂区的必须

经厂分管领导同意方可进入,同时按要求要做好外来人员、车辆的

登记工作,凡违反的每次扣 30 元,因未经同意私自放入而导致严重

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2)、发现有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岗位人员和总值班,如其它岗位超

过 30 分钟以上无人值守的应及时通知当班班长并做好记录,对不履

行职责或作虚假记录的每次扣 50 元。

(3)、非工作需要,大门应长期保持关闭状态,上下班由侧门进入,

同时保持关闭,执行不力一次扣 20 元。

13、后勤岗位:

(1)、未管理好食堂的炊具、工器具,造成人为损坏或丢失的按原

价赔偿并每件扣 20 元。

(2)、不按规定的时间(以公司作息时间的下班时间提前 5 分钟为

标准)开饭的,发现一次扣 20 元。

(3)、严禁供应过夜的剩饭剩菜或不卫生的食品,发现一次扣 50 元,

因此造成食物中毒的追究责任。

(4)、工作期间每天上午和下午应 2 次进行清扫,垃圾桶应进行清

洗,凡发现清扫或清洗的每次扣 20 元。

四、考核程序

1、各班班组长于每月底下午 15 时前将当月考核结果报厂考核小组,

由厂考核小组组织综合考评。

2、考评会上各班组长汇报本月的工作情况。

3、考核副组长宣布当月检查汇总的情况(包括卫生、出勤、点检情

况、工作情况、记录、挂牌、文明建设等工作)。

4、根据考核成绩的分值将考核成绩予以分布,并将每月的考核情况

与年底汇总,同时与年终目标兑现挂钩。

5、将考评结果及时上报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6、考核细则根据实现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加以完善。

五、绩效分配方案(一)、水厂按公司核定的总金额:

元。

1、工资总额:

2、加班费:

(含国家法定节假日费用);

3、夜班费:

4、福利费:

元; 元;

5、绩效总金额

(二)、绩效分配方法

1、绩效分配系数

(1)厂长

1.05 1.02

(2)副厂长

(3)班长、维修工

1.00 0.96

(4)倒班人员 、白班人员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员工手册》及公司、水厂相关规章制 度执行。

七、本方案由水厂绩效考评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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