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照度計作业指导书 3001521 Doc. No. 制定日期 2008年12月12日 改订日期 年 月 日 版次(修订) VER. 01 1 of 3 页 次 制定部门 环安部 1.目的
为使工作场所的照明系统满足国家标准,人员检测使用照度计时对其相关操作有一依循准则,以确保检测人员能正确使用该设备。
2.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环安部检测部门之操作规程。
3.职责
3.1本指导书之撰写、修订单位为环安部门,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3.2环安部检测人员需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3防灾中心负责保管。
4.内容
4.1面板描述:
① ③③
②
① 显示:3 1/2 位液晶数字显示,电池低电能提示。
② 电源/功能/量程转换:按下电源开关,选择所需功能与量程。
③ 探测头:内置持久耐用的光电池。
文件名称 4.2 操作说明: 4.2.1 測量光度:
照度計作业指导书 3001521 Doc. No. 制定日期 2008年12月12日 改订日期 年 月 日 版次(修订) VER. 01 2 of 3 页 次 制定部门 环安部 ⑴ 旋转功能/量程转盘以选择“LUX”量程范围。 ⑵ 把探测头水平地朝向光源。 ⑶ 从显示屏上读取光度。
⑷ 过载:如显示屏上只显示“1”,则表明输入源太强,应选择另一更高的量程。 ⑸ 测量完成后,就把探测头从光源处移开。
⑹ 光敏感度:探测头内置的光电池使光灵敏度基本上与C.I.E.一致。。
4.2.2 测量时推荐使用量程:
场所 光度
⑴ 办公室
会议厅,接待室 200~750 文职部 700~1500 打字室 1000~2000 ⑵ 工厂
包装部、入口处 150~300 生产线 300~750 质检部 750~1500 电子装配线 1500~3000 ⑶ 旅馆
公共场所、衣帽室 100~200 接待室,结帐处 200~1000
文件名称 ⑷ 商场
照度計作业指导书 3001521 Doc. No. 制定日期 2008年12月12日 改订日期 年 月 日 版次(修订) VER. 01 3 of 3 页 次 制定部门 环安部 市内走廊 150~200 展示柜、包装台 750 邻街展示台 1500⑸ 医院
门诊部、仓库 检查室、手术室 300 急诊室 750⑹ 学校
听力室、室内体育馆 教室 200 图书馆 500
~1500 ~3000 100~200 ~750 ~1500 100~300
~750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