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合同
电梯销售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NO:
需方(甲方):供方(乙方):工 程 名 称:工 程 地 点: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电梯销售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址: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销售并安装电梯事宜,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主要参数
序号 类型及名称 型号规格 技 术 参 数 备 注 载重( kg ) 速度( m/s) 层 / 站 / 门 提 升 高 度 1 2 载重( kg ) 速度( m/s) 层 / 站 / 门 提 升 高 度
第二条:数量、价格及费用 单位:元(含税)
序 号 型号规格 数 价 格 及 费 用 单 机 安 装运输调 试 金 额 量 价 格 费 用 费 用 费 用 1 2 含 含 含 含 含 含 总价RMB(大写): 元整 小写: 元 注:1、本合同总价已包括电梯销售安装至交付使用的全部价款、费用及应缴纳的税费。
2、设备发票类别: 增值税普通发票
3、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总价的 30 %(第一期款)货款,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元)。其中 20% 作为合同定金, 10% 作为合同预付款,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账户。
3.2自乙方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取得使用许可证并交付甲方使用后 15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总价的 65% (第二期款)货款,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元)。甲方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向甲方出具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总价的约定票据。
3.3甲方留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总价 5%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作为本合同质保金。 自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乙方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届满 1 年无事故,甲方在上述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乙方无息支付剩余款项。
第四条:交货日期及交货方式
4.1交货日期: 年 月 日
4.2运输方式:乙方负责将电梯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其间发生的一切运杂费均由乙方承担,卸车由甲方配合,负责场地安排、起重设备租赁、人员配合、配合费用由乙方承担。
4.3收货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4.4保管:甲方提供存放场所及必要的安全措施,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用由乙方负担 。
4.5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交付甲方使用。
第五条:交货验收
5.1包装:木箱。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电梯设备在装车、卸车、运输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运输交通安全,其间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5.2乙方将电梯设备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保管,直至合同项下电梯设备交付甲方使用,其间的交货与验收均由乙方自负。甲方只负责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随机资料的接收。
第六条:质量与验收标准
6.1乙方电梯制造与安装应完全符合:GB78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GB5031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58-1997《电梯试验方法》等国家标准和地方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规范、标准。
6.2电梯技术规格参数及装饰、电梯功能配置应符
合本合同约定条件,满足附件约定指标。(见附件1、2、3)
6.3所有安全部件应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含随机备品、备件。见附件4),生产、检测、安装、检查等均应按照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执行。
6.4电梯控制系统、拽引系统、门机系统采用
电器元件,其性能不低于 万次无故障。
第七条:质量保证
7.1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包装应保证安全抵达甲方指定地点。
7.2自乙方电梯设备取得相应验收合格证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乙方提供 1 整年的免费保修。 (见附件9)
7.3保修期自乙方电梯设备取得相应验收合格证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 1 整年,乙方无偿更换、维修存在的产品质量缺陷的零部件。
7.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应为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提供有偿终身维护保养及技术服务。
7.5在电梯设备出现故障时,乙方必须保证在8
小时内修复并正常运行。
7.6若因乙方电梯设备质量缺陷,导致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故障或运行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甲方责任
8.1.1负责提供土建施工图纸供乙方参考(费用乙方负担)。
8.1.2负责电梯井道的土建工作及移交符合安装条件的土建工程,若有缺陷及时整改及电梯安装后的修补余尾工程。
8.1.3提供现场安装使用的少量土建材料(费用由乙方据实结算)。
8.1.4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并把电力电源(三相五线380V)接至电梯机房。
8.2乙方责任
8.2.1负责现场测量、设计和电梯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交付。
8.2.2办理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的报装、报检、获证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8.2.3提供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的测量、安装、检测、使用的相应经济技术文件资料。(见附件1、2、3、
4、5、6、7、8、9、10)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定金交付后,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的,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和预付款。
9.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3.1款约定的,乙方交货日期可相应顺延。
9.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3.2、3.3款约定的,应按迟付款部分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4.1、4.5款约定的,应按本合同总价每日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或逾期交付使用达30天的视为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因延迟交房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5由于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本身质量缺陷,造成对方或第三方损害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9.6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条: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解除。
10.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恐怖事件、政府禁令等自然或社会事件等。
10.2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10.3本合同约定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合同的。 10.4合同一方严重违约符合解除合同的情形发生解除合同的。
第十一条:合同未尽事宜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1.2若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原告方向甲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1.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
1、技术规格参数一览表; 2、轿厢装修标准一览表; 3、电梯设备功能配置一览表;
4、电梯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一览表; 5、电梯设备主要零部件(元件)配置一览表; 6、零备件型号及价目表; 7、安装与使用说明书; 8、产品质量合格证; 9、产品保修单; 10、售后服务承诺书。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年 月 日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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